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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购汇的支付手段(2)

货币的教训:汇率与货币的系列评论 作者:周其仁


如果央行为了大手购汇而发行出过多的货币,那么天下持币人的债权权益就受到侵害。横竖人们借货币是为了购买商品与服务,倘若借得货币的时候每百元人民币能购大米50斤,等到持币人真的去买米之时只能购米40斤,那么这位持币人的债权就被缩水20%,等于老百姓说的钱不值钱了,或者说票子毛了。比较麻烦的地方是,个别场合的物价上升也可能是别的原因引起的,譬如天旱影响当地稻米的产量,或者仅仅因为一时的市场竞争格局,买家相争的激烈程度超过了卖家竞争,米价都可能上升。非到物价总水平普遍、持续上扬,央行超发货币的代价是难以观察到的。在这个意义上,央行不会得罪个别的持币债权人,超发货币得罪的是天下所有持币人。

正因为如此,央行发行货币的大权就不能不受到特别的约束。上引《人民银行法》在授权央行发行货币之前,规定了央行全部活动的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以此促进经济增长”(第三条)。央行当然有权用发行人民币的法定地位筹得购汇的支付能力,但也要受法定责任的约束,即不能以损害人民币币值的稳定为代价。

除了增发人民币,央行还有别的购汇手段吗?有的。这就是同样由法律规定的“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力。这里又有诸多政策工具可用。择其要者,第一项工具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也就是有权规定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总额中,究竟有多大一个比例不得贷放出去,而要交存到央行。这就给央行带来“花钱”的机会:在给付准备金利息的条件下,央行就可以用此准备金购买外汇。由于央行既可依法规定准备金率,又可根据需要花费这笔准备金,所以看来这是能够为央行大手购汇筹资的一个有效手段。与增发货币不同,央行通过抽准备金的办法所获得的购汇能力,不需要加大货币发行总量。一般的看法,央行提高商业银行的准备金率,还减少了货币供给呢。问题在于,当央行自己动用这些准备金购汇时,已关入准备金笼子的货币又被放回到商业银行,成为进一步向市场放贷的基础。

央行另外一项政策工具,是“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这就是说,无论货币发行过多,还是把准备金收拢了再放回去,央行还可以通过基准利率调节市场里货币的“动”与“静”。简单说,央行加息等于诱使货币老虎趴在笼子里趴着别动。在理论上,只要加息的力度够劲,总可以达到这样一点,以至于外面的老虎也争相要求入笼静卧!这就是商业银行高于法定准备标准的“超额准备金”的由来。超额准备金也是存入央行的,所以也构成央行购汇的支付手段。不过当央行动用超额准备金购买外汇时,趴下了的老虎又跑到市场上去了。

这样忙来忙去,增发货币养老虎,提高准备金率和加息收老虎,央行大手购汇又放虎归山。循环往复,中国经济里的货币存量就越滚越大。当然央行还有一道撒手锏,这就是2002年以后才越用越多的“发央票回收流动性”。央票是个新工具,也于法有据。不过从经济性质来看,无论长期短期,央票总还是央行对持票金融机构的负债。还是老规矩,央行出售央票的现金性负债,又可以拿去入外汇市场购汇。这就使“捉放虎”的游戏,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201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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