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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负债的经济性质(2)

货币的教训:汇率与货币的系列评论 作者:周其仁


细读央行的资产负债表,却没有看到政府财力支持央行负债的直接证据。还以2009年12月为例,“政府(在央行的)存款”2.1万亿,只不过比“(央行)对政府债权”(1.6万亿)多了5000亿人民币而已。这说明,政府借给央行的财力,对央行持有天文数目的资产,实际的贡献了了。央行的自有资金就算全部来自财政拨款,也不过区区200多亿人民币。我们的问题还在:为什么央行并没有从法律上的后台老板--国家财政--那里获得实际的财力支援,却依然还有能力超高额负债,还可以持续大手购买并持有总数越来越多的外汇资产?

答案要到央行负债的经济性质里去寻找。我的心得,央行负债区别于财政和任何公私企业负债的特别之处,是在一个相当宽的限度内,央行的负债根本就无需归还!既然无须归还,“债多不愁”就是很正常:不但举债人不愁,连债权人也不愁。谁也不愁的事情,负债率高企,有什么奇怪的吗?

各位读者,此说对理解人民币汇率机制关系重大,容我阐释一下吧。先看央行负债的最大头--“储备货币”。2009年12月此项数为143,985亿,占央行总资产的63.3%。大家知道,“储备货币(reserve money)”也就是“基础货币(base money)”,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1)货币发行,(2)金融机构存款。第一部分来自法定的央行特权,因为在国家信用货币的制度之下,惟有央行才可合法发行货币。央行发出来的货币进入市场流通,除非央行觉得有必要回收,是不需要向谁归还的。把这些并没有归还义务的货币也记作负债,源于国家信用货币的前生--在可兑换的金银本位的货币制度下,央行以自己储备的金银为本,发出的票子满足流通的需要,而使用票子的债权人,有权到拿了票子到央行来兑金银。“储备货币”者,就摆明央行发钞具有负债的性质,要reserve money,以备债权人上门索债之需。像美联储和德国央行,至今还储备着全球为数可观的黄金,其实就是为他们货币的国家信用作保。没有多少黄金储备的央行,直接以国家权力作为发钞的抵押之物。窍门在于,“在一个相当宽的限度内”,持票债权人上门要兑国家权力的事,一般是不会发生的。在这个限度内,储备货币就是央行可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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