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红色讲义(19)

穷举的颜色讲义 作者:文泽尔


7

This is the maiden all forlorn, 

That milked the cow with the crumpled horn,

That tossed the dog, 

That worried the cat, 

That chased the rat, 

That ate the malt,

That lay in the house that Jack built.

(这是给那头顶过使那追捕吃了在杰克造的小屋里躺着的麦穗的老鼠的猫担惊受怕的那条狗的曲角母牛挤奶的孤苦伶仃少女。)

“可别急呢!”,伊莎贝拉摇了摇手指,“还有两种可能没有讨论:将当事人减少一名的情况。”

“哈,犯案当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那么:丈夫使用了跪姿的树脂假人,给它穿上了睡衣,让它成为他的二重身。我们因此得让光线更暗淡些,或者干脆让假人躺下,假装它是被闯入者击倒了,或者迷晕了。”,杜拉斯点头,“假人身上可以预先弄上少许水,看上去就像是出了一身冷汗。如果丈夫不幸有些中年发福,假人的腹部可以装一个模拟呼吸的小气泵;假发需用真人头发,发型也要严格考究——总之,要达到让一个受惊过度的女人信以为真的程度。 {19}”

“更邪恶的假设:不如直接使用丈夫的头颅。现场当事人也只有两名,算是‘让证人失信’的一个变种。{20}”,伊莎贝拉说,“为了陷害证人,犯人提前数天杀了丈夫,并将尸体肢解,包装妥当。头颅单独冷藏,使用之前少许化妆,让它看上去栩栩如生。{20}”

“要满足这个假设,这对夫妻的关系显然十分糟糕:到了已经分居、等着打离婚官司的地步……”,杜拉斯冷冷地补充道。

“然后就是真人脑袋加上无头模特,演出一场‘他在那里,他不在那里’的滑稽剧,或许还要配合上一些生前录音,大声播放,以让两三位懒得多管闲事的邻居也能有机会充当证人。肢解的尸体配合沾着妻子指纹的凶器、衣服上的纽扣或者她的一些和她目前头发长度相符的带发囊断发一道投到河里:这是想当然的初犯们经常做的蠢事。警方一旦在下游的水坝发现弃尸,证人的‘谎言’就会被彻底揭穿了。 {20}”

她沉默了片刻,略微思考了一番,接着说道:

“‘羊头祭司不是丈夫,而丈夫不在现场’的另一种可能是——为丈夫提供不在场证明。祭司用假人献祭之后,便打晕了妻子:而拥有完美不在场证明的丈夫此刻却在杀死另一个人。而等到妻子醒来,看到的却是躺在血泊中的、颈部受伤、快要失血昏迷的丈夫:当然只是场苦肉计。”,伊莎贝拉给出了新的假设,“为了让证言可信,夫妻感情同样设置为‘很糟’,但只是在筹划着离婚,还没到分居的程度。丈夫去杀的正是导致两人感情破裂的元凶——至少是他认为的元凶,也就是——妻子的情夫。这家伙依旧可以是丈夫的医生朋友,尸体面前的墙上也画上一样的血字,就马上可以将事件和多年前医学院里的那桩闹得沸沸扬扬的密党集会事件牵扯到一起,让案子变成线索繁多的悬案。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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