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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效力(1)

公民婚姻法律援助大全 作者:刘泽邦


第一章 有效婚姻

第一节 养兄妹之间能否登记结婚 ?

法律焦点

养兄妹之间能否登记结婚,在法律上主要涉及的问题是拟制旁系血亲之间能否结婚。

现实案例

刘玉伟(化名),1983年7月15日出生在甘肃某山区,是刘大山(化名)收养的孤儿。同样被刘大山收养的,还有1986年9月3日出生在甘肃某山区的刘玉玲(化名)。刘大山一辈子没有结婚生子,自始至终把两个孩子当作他的亲生骨肉。

如今,年事已高的刘大山感觉自己的身体渐渐不如从前,虽然应该安享晚年了,可老人一直惦记着两个孩子的婚事。他一方面怕儿子娶的儿媳妇不够孝顺,对儿子不够温柔体贴;另一方面也担心女儿嫁错人,被欺负,过得不幸福。看着兄妹两人平时相处得很融洽,互有好感。兄妹俩都是他一手拉扯大的孩子,脾气秉性都了如指掌。老人心想,要是两个人结婚的话,一家人一定很幸福。于是,老人就要求儿子刘玉伟和女儿刘玉玲结婚。父亲提出要求,两个人又情投意合,于是他们便满心欢喜地前往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哪知事情不能如他们所愿,相关工作人员在查看了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之后,以他们是兄妹关系、近亲不能结婚为由,拒绝为他们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一时间,全家人不知如何是好。

那么,类似刘玉伟和刘玉玲这样的兄妹之间能否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呢?

法律建议

刘玉伟或刘玉玲,可先与刘大山解除收养关系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此外,刘玉伟和刘玉玲也可以通过医学鉴定等证明,二人之间不具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后,再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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