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婚姻效力(16)

公民婚姻法律援助大全 作者:刘泽邦


法律提醒

由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计算方法较为专业,所以,张景宏和孙萌萌应耐心地向双方家人解释清楚。如果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也拿不准,张景宏和孙萌萌亦应有理有据地进行说明。

文书提示

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照片等是结婚登记所必备的材料。

案件展望

如果张景宏和孙萌萌提供了上述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解释清楚,是可以顺利进行结婚登记的,二人可以结为合法夫妻。

核心法词

九族五服:古代家族结构的称谓。九族中,纵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横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围绕着纵横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与五服的家族结构图。往上数,上辈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姑、祖姑、堂祖姑、曾祖姑等。往下数,下辈中有侄妇、堂侄妇、再堂侄妇、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孙妇、堂侄孙姑、侄孙女、堂侄孙女、曾侄孙妇、曾侄孙女等。在传统中,亲属关系超过五代,不再为之服丧,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在婚嫁中出五服即可通婚。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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