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精彩书摘(3)

识骨寻踪:圣骨墓 作者:(美)凯西·莱克斯


丽莎先是割开费里斯耳后的头皮,环着他的头顶割了一圈。然后用手术刀,从头顶往脑后开始,一点点地剥掉头皮。她时不时地停下来,摆上案件编号,让摄影师拍照。当组织都剥离下来后,我和拉芒什负责检查、做图解并把它们放进容器里。

费里斯的头顶和脑后都解剖完毕后,丽莎把费里斯的脸皮拉了拉。我和拉芒什重复着之前的步骤:检查、绘图,让摄影师照相。慢慢地,我们提取了费里斯零碎的颌骨、颧骨、鼻骨和颞骨。

不到下午4点,费里斯的脸能归位的都归位了,他的肚子和胸腔也以“Y”字形缝合。摄影师照了整整五卷胶卷。拉芒什手头上是厚厚的一摞图表和记录,而我则收集了4桶血淋淋的尸体碎片。

当我正在清洗骨头碎片时,赖恩出现在实验室外面的走廊上。站在水池边,我正好能透过窗户看他走过来。

棱角分明的脸庞,深邃的蓝眼睛,让他特别迷人。

或者把我迷住。

看到我,赖恩把手和脸都贴在玻璃上,我向他弹了弹水。

他后退一步,指了指实验室的门。

“开着的。”我用口形示意他直接进来,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开心。

管他呢。也许对我来说,赖恩是个不错的人选。

但直到最近我才有这种想法。

近10年的时间里,我和赖恩之间总是保持着一种似有似无、莫以名状的感情。时起时落,时有时无,时冷时热。

但是现在,我俩都激情似火。

从一开始,赖恩就对我有了好感。但仅仅因为有好感,就说出那三个字,我们之间还有许多障碍。

我相信生活并不像演电视剧,言情剧里没有那些办公室恋情,永远都不会有。

赖恩是凶杀组探员,我成天在太平间工作。我们的职业没有任何浪漫可言,这是第一个障碍。

此外,就是赖恩的问题了。大家都知道他的经历。他生在新斯科舍岛①的一个爱尔兰裔家庭。年少时的安德鲁骑着摩托飙车,拿着碎啤酒瓶捅人。后来改邪归正,终于成为省警察局的一名探长。成熟后的安德鲁和善、聪明。只要是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他总是义不容辞。

但赖恩是他们分队有名的大众情人。不与风流放荡之人来往又是我的原则。这算是第二个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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