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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格拉古兄弟时代(34)

罗马人的故事3:胜者的迷思 作者:(日)盐野七生


从阿芬丁山北坡下来,有一座跨越台伯河的桥,他们跑到这里时被追兵追上,两名友人抵挡追兵让盖乌斯快逃,盖乌斯只带着自己的一名奴隶逃到了河对岸,但没有遇到愿将马匹借给他们的人,主仆二人只好钻进了河边的小树林。

追兵蜂拥而至,但是只在小树林中发现了两具尸体。最后跟着盖乌斯逃跑的奴隶名叫费罗克拉斯,从名字看是个希腊人,估计是一看无路可逃,奴隶先杀死了盖乌斯,然后自尽。

遵照执政官奥匹米乌斯的命令,盖乌斯和弗拉科斯的人头被摆在罗马广场的讲台上示众,尸身和其他被杀者的尸体一起被投进了台伯河。

与公元前133年提比利乌斯·格拉古被杀那次不同,公元前121年盖乌斯·格拉古被杀后,对其支持者的追杀并未在当日结束。被视为盖乌斯同党的人们相继被株连,他们被捕后未经审判即被处以死刑,被杀害者数目高达3000人。尚未成年的弗拉科斯的小儿子在牢内被杀。盖乌斯及其支持者的财产被没收拍卖,甚至盖乌斯妻子的陪嫁都被没收。就连遗属们想穿丧服以寄托哀思,竟也被当成“反国家行为”而遭到禁止。

提比利乌斯·格拉古和盖乌斯·格拉古两兄弟死后的境遇不同,还体现在对二人政治遗产的处置。

公元前133年提比利乌斯被杀后,元老院慑于人民可能的反抗,不敢将提比利乌斯的《农地法》废黜或出台更正性的法律,只能采用不公开的釜底抽薪的手段让法令难以落实。而弟弟盖乌斯被杀后,元老院则是明目张胆地翻案。

首先是废止了预定在迦太基旧址建设“朱诺殖民城市”的计划。盖乌斯生前极力推进的位于马赛西南位置的纳尔邦努殖民城市虽于三年后(公元前118年)建成,但这个殖民城市能够建成,主要原因是其位于罗马通往西班牙行省的中继位置,军事基地的作用十分突出。元老院这帮人还是不能理解盖乌斯兴建殖民城市对于罗马长治久安的经济和政治意义。

其次是用分步否定的方法,将格拉古兄弟改革的核心成果《农地法》废掉。第一、认可国有土地租借权可以转让。第二、对超出《农地法》规定上限违规多占用的土地,只要支付租金即可,不必交还国家。第三、废除了租借国有土地应交的租金。本来根据反盖乌斯急先锋李维乌斯的提案形成的法律,免除租金只限合法租借国有土地者,盖乌斯被杀后,元老院索性将其改为适用于全部租借国有土地者。

这样一来,自耕农奖励政策彻底夭折,一切回归到原本的自发状态,土地向少数人集中成不可抵挡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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