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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性,注重购险(1)

婚前协议时代,你准备好了吗? 作者:苏小年


新《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引起人们的议论万千,其中,当数已婚女性的呼声最为强烈。

除了对于财产分配问题的不满,许多已婚女性还认为新《婚姻法》解释三是在鼓励养小三。在如今这个社会上,“小三”已经不再是个敏感词了,这个婚姻的杀手一直就像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但新《婚姻法》解释三实施后,出轨似乎变得越来越容易了:2011年8月8日,朱女士因丈夫多次出轨而将其告上法庭,请求离婚。根据《婚姻法》解释二,朱女士可以得到一半的房产。可眼看着一半房产就要到手了,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新《婚姻法》解释三开始施行,原本视为“对夫妻的赠与”、一人一半的房产,突然变成了出轨丈夫的个人财产。一审判决,房产归丈夫所有,朱女士无房出家。这桩非常具有戏剧性的离婚案迅速在网上流传开来,不少网友纷纷表示,新《婚姻法》解释三斩除了男方出轨的后顾之忧,传达出一种鼓励养小三的意思。

新《婚姻法》解释三出台之后,社会怪相频出:房产证加名、未婚女性害怕结婚、“有房男”不再受欢迎……新《婚姻法》解释三实施后,已婚女性是否需要重新规划理财方案?针对新《婚姻法》解释三,已婚女性该如何合理保障自身权益呢?针对家庭及个人理财,已婚女性又应如何提高“财商”掌控“财权”呢?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小秋的故事。

32岁的小秋在结婚后就一直在家里做全职太太,家中有一套房产,属于丈夫名下,另外家中还有20万元的存款。原来她在家中相夫教子,打理家务,幸福地享受着婚姻生活,乐得其所。可在新《婚姻法》解释三出台之后,她平静的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她内心不禁升起一丝担忧:“新《婚姻法》解释三实施后,房子和财产岂不是都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一旦婚姻出现变故,我该怎么办?”小秋的担心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一直以来,全职太太在婚姻中总是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在新《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的今天,全职太太或者说已婚太太们该如何重新规划理财方案,合理保障自身权益呢?

按照新《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已婚女性在离婚后不得参与配偶婚前财产的分配,这就让女性陷入了一种尴尬不利的境地,对此,已婚女性应该做好面对的准备。具体说来,已婚女性可以通过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及各种储蓄险来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权益。这种做法之所以能够防范风险,原因就在于保险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旦离婚,保险收益将属个人所有,已婚女性将不必担心保险收益归丈夫所有。此外,在购险种类上,女性朋友除了关注个人寿险等传统保险外,可以适当地考虑增加一些投资型保险的份额,例如投连险和分红险等就是不错的选择,此类险种具有保险和投资双重功能,已婚女性以此来提前为自身做足风险保障。这样一来,就算婚姻出现变故也不用担心自己离婚以后的生活受到很大的影响。同时,除了为自己购置足额的保险外,已婚太太们对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也要进行合理的理财规划,做好投资,确保彼此的共同财产能够保值增值。

确实,对于那些已为人妇的女性朋友们,无论你是裸婚还是小有积蓄,无论你的家庭稳定幸福还是小有矛盾,无论你是单亲妈妈还是一家幸福的“三人行”,总之,新《婚姻法》解释三下学会理财是你不得不具备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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