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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明代的抢盐风波(7)

白银帝国:翻翻明朝的老账 作者:李连利


上第四道奏疏后不到一个月,五月二十四日叶永盛上了第五道疏。与此同时,浙江巡抚也上疏说浙江的盐税增加两万就已够多了,为了保证民生,应该按季度分批次交给宦官们主管的内帑。叶永盛这第五道奏疏,基本上属于胆战心惊的自我表白。因为,三个月前两浙盐场的1.6万两白银已经送入内帑之中,可万历没有任何回音,也没有签收的凭据,叶永盛认为肯定是万历生气了,嫌银子少,或者内官私吞了。

最终,万历皇帝下旨:高时夏以前的奏盐是胡说八道,两浙确实无余盐。但既然我下了旨就不能白下,你们多想些办法给我凑够2.6万两,分夏秋两季交给内帑。

因为盐的利润极大,通常净利润都在200%以上,因此,引得万千权贵竞折腰。首先进行搜刮的就是皇帝,正如上文所说。其次就是各方权贵。这种事情在明朝中前期就出现过,但因为朱元璋父子时代,法律比较严苛、对宦官的约束较为严格,这种现象并不多见。自成化年间开始,宦官巧取豪夺的案例越来越多。

本来皇室、王府、官员等政府已经给了相应的食盐配给。但自成化三年(1467年)德王讨盐100引尝到甜头后,又于十七年(1481年)再次奏讨1000引。成化年间,各藩王讨盐的数量一般在1000引左右。即使只按照小引制度,1000引盐也是20万斤,显然这么多盐是吃不了的。那么多出来的干什么?私卖。

随着私卖现象越来越普遍,到了弘治年间,藩王们讨要的数量则十几倍、几十倍地增加。弘治四年(1491年)兴王奏讨1万引,两年后将纪录大规模刷新的人是靖王,他一下子就要了10万引。其后的弘治皇帝是明君,对这种现象进行了或明或暗的制止。从此以后,再次恢复到了千引时代。

自成化三年(1467年)太监也开始进入私盐运输领域,到了成化十四年(1478年)南京的留守宦官覃力朋贩私盐达到了10万引,得银500多两,甚至武装走私。一次,甚至殴打巡检典史,打死税务官员一名。虽然有刚正廉洁的宦官汪直出面将覃力朋抓捕问罪,刑部也以贩私盐和拒捕之罪判了死刑,但在皇帝的过问下没有被处死。自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宋玉偷卖长芦盐于两淮处10万引开始,太监们则公开进入了卖私盐的队伍。

成化年间,唯一被处罚的太监就是熊保。因为这小子打死了人,不知道被害者是什么背景,最终惊动了东厂太监,熊保被发配到“南海子”做了“海户”。成化年间太监因为卖私盐打死了人还会受到处罚,但到了万历年间,高寀害死了上百条人命,甚至吸食童男童女脑髓,仍然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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