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将坏心情留在过去(1)

一辈子,三万天:不生气的活法 作者:胡卫红


人是一种感性动物,情绪会受外界事物的刺激自然产生反应,遇到生气的事、难过的事,不生气、不难过,这很难办到。坏心情需要宣泄,可能导致一时的言行失常,但是,只要将情绪发泄控制在一定范围,不做太出格的事,就不要紧。发泄过了,应该尽快从不良情绪中摆脱出来,带着好心情,重新开始以后的日子。假设沉浸在过往的事情中,让不良情绪一次次发作,那会让自己一次次蒙受损失。好比身受重伤,疼痛难忍时大声喊痛,有什么关系呢?喊痛的同时,应该积极医治,使伤口尽快愈合,假设将已经愈合的伤口一次次撕裂,又一次次喊痛,那就太傻了!

奇怪的是,在生活中,这样的傻人并不鲜见。

有一位北京的张女士,于2005年,以每平方米3000多元的价格,卖掉了位于海淀的一套98平方米的房子,不料,才过了一年多,海淀的房价就猛涨每平方米8000多元,张女士一算账,乖乖!那套房子亏得太厉害了,若按现在的价钱算,直接损失好几十万元啊!为了弥补不平衡心理,她逢人就诉苦,在亲人、朋友、同事面前,一有机会就念叨那套房子的事情,讲了一遍又一遍,一直讲到大家烦不胜烦,见了她就躲,活生生一个现代版的祥林嫂。但诉苦并不能除苦,心里的苦味反倒越来越重了,以至吃不香,醒不着,体重急剧下降。事情还没完,北京的房价像发了疯似的一个劲地往上涨,几年后,张女士那套房子的价格一路飙升到近30000元,此时算账,亏损就不是几十万,而是二三百万了。每一次房价的上涨,对张女士都是一次沉重打击,让她苦不堪言,人也变得憔悴不堪,仿佛老了十多岁,还患上了轻微的精神分裂症,不得不住院治疗。

其实,张女士的房子卖出去后,无论亏多亏少,都已经属于过去,追不回来了,只能自认倒霉,难过一阵子就算了,还是安排好以后的日子要紧,可她一次次自揭创伤,不仅让自己陷入到无尽的精神痛苦中,还损害了身体,影响了人际关系,岂不是加倍损失?

还有一个相似的例子,故事的主人公比张女士的遭遇更悲惨:

一对年轻夫妇,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儿。小女儿五岁时,染了一场小病,送到医院诊治时,因庸医误诊,用错了药,小病变大病,小女儿不幸夭折。夫妇俩伤心欲绝,决心为女儿讨还公道。先生发生誓言:官司未了,永不剪发。不料,因取证的困难,官司持续了九年。九年来,先生辞去工作,专心打官司,将相关的法律条文背得滚瓜烂熟,由于头发长期未理,长可及地。妻子为了支持丈夫,也辞去公职,在家做裁缝,勉强维持生计。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