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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对家庭的忠诚并不总是一种美德(13)

忠诚 作者:(美)艾瑞克·费尔滕


在许多国家,为了避免这种疯狂行径的出现,很长时间以来就有法律表明,如果任由背叛的行为像白蚁一样慢慢蚕食家庭赖以存在的基础,那么整个社会也会很快坍塌。传统上来讲,不要求夫妻之间互相指证对方,提供对对方不利的证据,这种努力是为了避免损害妻子和丈夫之间对彼此忠诚的联系。18世纪,英国的法庭上也开始非正式地保护朋友之间的关系。“在很多案件中,强迫一个朋友透露秘密谈话的内容真的非常困难。”1972年的威尔逊与拉斯特的案件中,一个法官说,“我很高兴法律取消了这样的证据。那些急于泄露别人私下里告诉他们不可外泄秘密的人,总是让人非常愤怒”。尽管如此,凯尼恩勋爵大法官还是意识到,不管朋友之间互相背叛是多么令人憎恶,但其对司法系统的案件审判还是很有帮助的:“如果一个朋友能够守口如瓶,对他所知道的秘密丝毫不透露,那么如此多的案件怎么办?”

家庭也是一样。如果家人之间从来不指证自己的亲人,相关的那些案件又会怎样呢?检察官可能会对曾有过的控告彻底绝望了。因为,虽然我们可能会瞧不起集权主义者对家庭的破坏,但是我们自己的法律体系通常要求家庭成员之间互相指证对方。家人之间需要保护他们之间以爱为纽带的忠诚关系,这很伟大,但法庭需要证据作出裁决,这更伟大。在审讯室里,在陪审团面前,家人之间的忠诚经常会面临考验。不仅证人被逼迫着背叛他们的家庭关系,而且在法律审讯技巧里,忠诚的力量被当做一种审问家人的手段:如果调查对象是一位父亲,最快的让他屈服的方法就是吓唬他,如果他还不交代,他的孩子也会受到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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