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南華真經注疏卷之二十四(12)

南华真经注疏3 作者:


將反於宗。

〔注〕本逐末也。

〔疏〕既無偏執,在置為人,故能反本還原,歸於宗極。

自本觀之,生者,暗醣物也。

〔注〕直眾氣也。

〔疏〕本,道也。哈噫,氣聚也。從道理而觀之,故知生者聚氣之物也,奚足以惜之哉。

雖有壽夭,相去幾何?須爽之說也。奚足以為堯桀之是非。

〔注〕死生猶未足殊,況壽夭之問哉。

〔疏〕一生之內,百年之中,假令壽夭,餘促詛幾。俄頃之問,須臾之說耳,何足以是堯非桀而分別於其問哉。

果菰有理,

〔注〕物無不理,但當順之。

人倫雖難,所以相齒。

〔注〕人倫有智慧之變,故難也。然其智慧自相齒耳,但當從而任之。

〔疏〕在樹日果,在地日放。桃李之屬,瓜瓠之徒,木生藤生,皆有其理。人之處世,險阻艱難,而貴賤尊卑,更相齒次,但當任之,自合天道,譬彼果蕨,有理存焉。

聖人遭之而不違,

〔注〕順所遇也。

過之而不守。

〔注〕宜過而過。

〔疏〕遭遇軒冕,徒而不違,既以過焉,亦不留合也。

調而應之,德也;偶而應之,道也;

〔注〕調偶,和合之謂也。

〔疏〕調和庶物,順而應之,上德也;偶對前境,逗機應物,聖道也。

帝之所興,王之所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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