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九、一个诡辩法官(1)

法殇Ⅰ 作者:张忠富


九、一个诡辩法官

幸红刹住自行车让车速降下来,远远就看见法院门口围着很多人,她干脆下了车,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钱院长制造冤假错案,没有好下场!”

“钱罡是逼死农民工的罪魁祸首!”

幸红勉强挤进大门,看见坝子里停着一辆板板车,车上白布裹着一个人,旁边有人在哭,有人在大声说着什么。周围站着不少法警,他们只是维持治安,没有什么动作。幸红将自行车锁在旁边的车栅里,见电梯口守着不少人,就自个进了旁边的一道人行梯,慢慢走了上去。

好久没出这种事了。法院作为社会纠纷的最终裁定机关,也很难。在外面的社会舆论中,好像法官很神气,法官的头儿更神气,其实幸红知道很难。不讲别的,单讲人少事多,就够她们累的了。

“幸姐,早!”

“幸庭,来了。”

在一中院办公室政治部的过道上,不停有人同她打招呼,好像根本没有发生下面的围堵事件一样,照样按部就班地工作着。幸红很欣慰。到法院十多年了,虽然搬了三次家,大楼越搬越好,人心越来越远,但是她同单位的同事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她办公室待过,政治部待过,纪委待过,而今到了审判业务部门,可以说几十年先进,哪儿困难就到哪儿,都是党的一句话,她活得很累,也很充实。她坐到自己办公桌旁,看到上面堆积如山的案件,感到很自豪。她并未因自己是庭长就只当领导不办案,她同样经手很多案件。有人说,办得多,得的多。她可不是这样,她虽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人,但总的来说她基本做到了秉公办案,不收当事人任何好处。社会上流传的“大盖帽,吃了原告吃被告”,法院不能说没有,但至少她没有,也不允许她的下属这么做。尤其是法院实行判案责任制以来,法官的压力更大了,有的法官能不接的就不接,而她没有。凡别人觉得复杂的案子、老大难的案子、不愿接的案子,她都接。因此,她觉得她的人缘好、关系好是她工作以身作则的结果,绝不是拉小圈子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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