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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同步自测题解析(6)

2012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列-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讲义、真题、预测全攻略 作者:索晓辉


三、案例分析题

1.【解析】AD    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过程是一个理赔的过程,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角度讲,则是一个索赔的过程。在没有受益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如果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则应由受益人行使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受益人的继承人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是索赔权人: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或者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2.【解析】B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本题中,方某所在公司是投保人,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

3.【解析】C    因为被保险人方某未指明受益份额,所以应按比例均分,所以被保险人的妻子刘某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为25000元。

4.【解析】D    免责条款必须是明示的,不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

三、案例分析題

1.【解析】A    合同生效要件与成立要件是不同的,具备了成立要件,合同将宣告成立,已经成立的合同必须符合一定的生效要件,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本题根据有关规定,已构成有效的合同,因为合同生效的要件都已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还满足《保险法》规定的特殊条件: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并采用书面形式。所以乙、丙保险公司的约定属于有效的约定。

2. 【解析】C    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因此,乙保险公司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为:8÷(8+7)×9=4.8;丙保险公司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为:7÷(8+7)×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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