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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税收理论(18)

2012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列-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讲义、真题、预测全攻略 作者:索晓辉


例4-11解决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2009年多选题)

A. 低税法      B. 扣除法      C. 免税法      D. 抵消法      E. 抵免法

【解析】ABCE  解决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低税法、扣除法、免税法、抵免法。

抵免限额的规定具体有三种方法,即分国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分项抵免限额。

(1)分国抵免限额。即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纳税人来自每一个外国的所得,分别计算抵免限额。其计算公式为:

分国抵免限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本国税率×某一外国应税所得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

(2)综合抵免限额。即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纳税人的全部外国来源所得,不分国别、项目汇总在一起计算抵免限额。其计算公式是:

综合抵免限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本国税率×国外应税所得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

采用综合抵免的方法,可以使跨国纳税人在不同的国家发生的不足限额和超限额部分相互抵消,纳税人可获得最大限度的抵免。

例4-12甲国居民李先生在乙国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0 000元,利息所得20 000元。已知甲国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20%,利息所得税率为10%;乙国劳务报酬所得税率为30%,利息所得税率为5%;甲、乙两国均实行居民管辖权兼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两国之间签订了税收抵免协定,并实行综合抵免限额法,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为(    )。(2011年单选题)

A. 上述所得在甲国不用缴纳所得税           B.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11 000元

C.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22 000元      D. 李先生应在甲国补缴所得税33 000元

【解析】A  由于甲国和乙国都实行居民管辖权,因此甲国居民李先生在乙国取得的收入只需在甲国纳税。又由于甲、乙两国之间签订了税收减免协定,实行综合抵免限额法,那么根据"综合抵免限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本国税率×国外应税所得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在甲国需要缴纳的可以全额抵免,所以李先生在甲国不用缴纳所得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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