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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同步自测题参考答案与解析(4)

2012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列-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讲义、真题、预测全攻略 作者:索晓辉


30.【解析】B  间接抵免适用于跨国母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母公司来自外国子公司股息的相应利润所缴纳的外国政府所得税,允许母公司在应缴本国政府所得税内进行抵免。

31.【解析】B  抵免限额=100×30%=30万元,

该居民在乙国实际缴纳=100×20%=20万元<30万元,即该部分在甲国缴纳税款时可以完全抵免,所以甲国该笔所得征收所得税100×30%-20=10万元

32.【解析】C  由于甲乙两国均行使地域管辖权兼居民管辖权,所以根据地域管辖权,乙国对该居民征收的所得税为200×30%=60万元;扣除法,即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取得的国内外所得汇总征税时,允许居民将其在国外已纳的所得税视为费用在应纳税所得中予以扣除,就扣除后的部分征税。所以,该居民在甲国需缴纳的所得税为(200-60)×40%=56万元。

33.【解析】B  在实行抵免法时,甲国应对该笔所得征收的所得税为100×(30%-20%)=10万元。

34.【解析】C  在免税法下,该居民需要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为(100-100×40%)×50%=30万元。

35.【解析】C  在不考虑抵免的情况下,该居民需要向甲国缴纳的税款为(100+40) ×50%=70万元。在分国抵免法下,该居民需要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为70-100×40%-40×30%=18万元。

36.【解析】D  在不考虑抵免的情况下,该居民需要向甲国缴纳的税款为(100+100) ×40%=80万元。在综合抵免法下,该居民需要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为80-100×50%-100×30%=0。

37.【解析】C  在不考虑抵免的情况下,该居民需要向甲国缴纳的税款为(100+50) ×50%=75万元。在分国抵免法下,该居民应该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为75-100×40%-(100+50) ×10%-50×20%=10万元。

二、多项选择题

1.【解析】ABDE  税收表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和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税收的本质是:①税收的主体是国家;②税收的客体是社会产品;③税收是国家、社会、集团、社会成员之间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④税收的目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⑤税收分配关系是社会整个生产关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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