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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之上:刘汉元和他的商业哲学》第三章 快与慢的辩证法:管理的内因与外因(13)

财富之上:刘汉元和他的商业哲学 作者:周唱


第二是“信”,刘汉元认为信用信义为立身立企之本。因为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市场成立的基本条件就是人与人之间、企业与客户之间严格遵守契约关系。一旦达成了协议双方就必须讲究信用,完成协议的约定,包括工作中说过的话,对用户承诺的事一定要认认真真去落实;否则不光市场经济搞不好,一个企业也不可能长期生存下去。所以通威将“信”作为核心理念的第二个字:信用、信义为本。

第三是“正”,正当合法经营。刘汉元经常形象地比喻做企业犹如司机开车,黄灯、红灯都有人闯,甚至有时候闯黄灯越快的人抢到的资源和利益越多。但久而久之,你会发现一个企业的长期生存一定是建立在“正”字上面的,老是闯黄灯红灯的企业终究要出问题。所以刘汉元要求通威“合法经营,一身正气”,企业才不会自己给自己未来的发展设置障碍。再者,上梁不正下梁歪,员工发现老板喜欢搞歪门邪道,他对客户也就可能搞歪门邪道,这样的企业谈何持久经营?所以通威认为“正当合法”是企业本身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一个员工对自己企业高度认同,控制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努力投入工作的一个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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