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哲学导论》第4章 自我(30)

哲学导论 作者:(美)罗伯特·C·所罗门


现在,我可以做如下假设:意识只有在交流需要的压力下才会产生,只有在人与人之间(尤其是在发布命令者与服从命令者之间),交流才是需要的,有用的,而且它也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有用才产生的。意识实际上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一个交流网络,猛兽一样的隐者不需要它。我们的行动、思想、情感和内心活动进入我们自己的意识--至少部分进入意识--这个事实,是那个长期控制人类的那个可怕的“必须”所造成的结果。如同身处险境的动物,我们需要帮助和保护,我们需要同侪,我们必须学会求助和让别人理解自己。凡此种种,我们首先需要“意识”,我们需要“知道”自己为什么悲伤,我们需要“知道”我们如何感觉,我们需要“知道”我们思考什么。我再重复一遍:人如同每一种生物一样,一直在思考,却不自知;上升为意识的那部分思考,不过是思考中的最小部分--也可以是说最表面、最差的部分--因为只有这种有意识的思考采取了语言形式,即交流符号,而这一事实揭示了意识的起源。简言之,语言的发展和意识的发展(不是理性的发展,而只是理性进入意识的方式的发展)是携手并进的。此外,在人与人之间,不仅语言,而且表情、手势、眼神,均可作为交流的桥梁。我们逐渐意识到我们的感官印象,将这印象固定并表达出来的能力,随着通过符号把它们传达给他人的需要的增加而得到相应的增强。发明符号的人,同时也是日益意识到自己的人。人只有作为社会动物才获得自我意识--这一过程还在继续,并且越来越自觉了。正如你能看出来的那样,我的观念是,意识确实不属于人类的个体存在,而属于我们的社会或畜群本性。由此可见,意识只是由于社会或畜群效用的需要才敏锐地发展。因此,尽管我们每个人的最佳意愿是尽可能作为独特个体来看待自己,“认识自己”,然而,我们每一个人总是成功地意识到的不是个体,而是“群体”。我们的思想本身不断被意识的特点所支配--即被意识中发号施令的“群体保护意识”所战胜--进而被改编而倒退为群体的观点。从根本上说,我们的所有行动都是个人的、独特的,无限个性化,这一点毫无疑问。但是,一旦我们把它们改编进意识,它们即刻就面目全非了。

我们对于一些哲学家称之为“为自身的自我”与“为他人的自我”之间的分裂的反应,已经变得多样化。对于一些人而言,尤其是那些被称作存在主义者的人而言,比如我们此前谈到过的萨特,所要作出的反应就是大规模的反抗,要求脱离“大众”和我们被给定的社会同一性,进而创造我们自己的自我。比如,尼采抨击上段引文中他所谓的“畜群”,促使我们去发展作为独特个人的自我。实际上,这是尼采整个哲学的主要观点,是他对宗教和道德展开抨击的基础。

个人反抗的类似尝试甚至更早地为克尔凯郭尔所开启,他是一位基督教哲学家,常常被认为是存在主义之父。像尼采一样,他痛惜他讽刺地称作“公众”的那些人,力促终结集体同一性和社会角色,重新尊重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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