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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导论》第6章 自由(4)

哲学导论 作者:(美)罗伯特·C·所罗门


从那一观点【即空的观点】来看,业是这样一个世界,在那里,每一个个人都为其在无穷无尽的世界网络中的纽带和因果关系决定着,然而,每一个个人存在和个人行为的实例,连同它们的每一个瞬间,都是作为某种全新的东西出现,拥有自由和创造性。

“自没有开端的过往时间以来”,总体网络的盛衰被设想为一连串无限的因果必然性,而它不具有开端这一点意味着存在着一个先于任何可设想的过去的之前。而这样的时间没有终点则意味着,哪怕对于最遥远的可能未来,都还有一个之后。任何之前和之后(在一切确定的之前和之后之外)都存在于每个人的现在之中,并使得现在成为自由的和创造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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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现了这一无休止的不断生成的业行,因而同时总是要回到业的地盘,回到现在的地盘。换言之,行为自身每一时刻都向虚无的敞开开放,由此保存着出神的超越这一维度。

这就意味着,自我总是它自身。哪怕在我的业中,我也不变地构成着我的存在,即作为存在的生成,哪怕在业的地盘,我也永远在我自己的地盘:我一直是我自己。为何时间中的无休止的不断生成总是我的存在,这就是原因。业总是我的业。而这就意味着它是自由的业,因而隐含着一种对于虚无的出神的超越。

当然,尽管我们称之为自由或创造,不过,在这一点上它并不是真正的自由或创造。在这里,自由是一种迫使我们不断地去做某事的内在必然性。它与无限的动力一致,而那无限的动力反过来与自由一致。在无限的世界网络中永无休止地与某物或他物联系在一起,并且在这些联系中受到这个世界网络的限定或决定,从另一方面来看,却是一种自我决定。在这里,现在的业是自我的自由作品,同时它也显得具有命运特征。命运产生了与那一自由一致的意识。在这里,现在的业在其作为无限的动力的虚无中,意识到了它的“意愿”本质。

自我与某物的联系,被看作是一种自我决定,它是自我的自由意志的践行。就其自愿而言,自我把一物当作好的加以接受或把它当作坏的加以拒斥。然而,就其由总网络中的因果关系所决定而言,这一自由意志却是一种命运、一种因果必然性,不过并不因此不再是自由意志。接受或拒斥某物同时意味着对它的一种“不舍”。贪恋某物而与某物发生关系的业,既是自愿的又是被迫的。因而,业中出现自我既是一种自由,也是一种重负。在这里,自发性成了一种重负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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