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时间的女儿》(16)

时间的女儿 作者:(英)约瑟芬·铁伊


然而格兰特对面孔的兴趣始终未变,并进而发展成一种有意识的研究,一种对不同案件的记忆和比较。正如他曾说过的,将面孔进行分类是不可能的,但描述单个面孔的性格特征却是可能的。举例来说,在某场著名审判的翻印文献上,与案件有关的主要人物的照片会为满足公众的兴趣而被公开,从没有人怀疑其中哪些是被告、哪些是法官。偶尔也有这种情况:某个辩护律师看起来似乎与被告席上的囚犯站错了位置,归根结底,辩护律师不过站在人性的断层上,与这世界上其他人一样容易被爱欲与贪念左右。但是,法官具有一种特殊的气质,一种绝对的正义与超然。所以,即便不戴假发,也没有人会将他与被告席上的人搞混,后者既缺乏正义也不够超然。

虽然是被人从自己的“安乐窝”中拉出来,玛尔塔的那位詹姆斯显然在工作中找到了乐趣,他所挑选的罪犯或他们的牺牲品让格兰特颇享受了一番,直到矮冬瓜把茶端进来。当他将图片整理在一起、准备收进床头柜时,手指摸到一张陌生的图片,那张图片从一开始就滑落到他胸前,所以整个下午都不为人知地躺在被罩上。他捡起来,审视着。

这是一个男人的画像。一个头戴天鹅绒帽、身穿十五世纪末开衩紧身上衣的男人。他三十五或三十六岁,瘦削,胡子刮得很干净。他的衣领缀满了珠宝,正准备将一枚戒指戴到右手小指上。可是,他的目光并不在戒指上,而是茫然地望向空中。

在格兰特下午看过的所有画像中,这张最为独特。仿佛是那名画家曾经试图将某种东西搬上画布,而他的才能不足以将其转化为绘画语言。那双眼睛中的神情--那种最吸引人也最具个人色彩的神情--超过了他的能力所及。嘴部也是如此:他还没学会如何让一对如此之薄又如此之宽的嘴唇具有动感,那对嘴唇因而成了一块死木,完全失败。他最成功之处在于对脸部骨骼构造的刻画:突出的颧骨,颧骨下的凹陷,以及大到明显缺乏力度的下颌。

格兰特没有急于将画像翻转过来,花费了更长时间研究这张脸。一位法官?一名士兵?或是一个王子?他惯于拥有权力,而且对自己拥有的权力尽职尽责。他过于自省,悲天悯人,或许还是个完美主义者。这是一个从容谋划大局、却拘泥于细节的人。一个胃溃疡的准患者,而且自幼健康状况不佳。在他脸上烙刻着童年痛苦遗留下来的难以言表却一望可知的印记,或许不如跛足者脸上那么明显,但同样无法逃过人们的目光。画家对此完全了然,并以绘画的语言将之再现:略显浮肿的下眼袋(正如贪睡的孩子)、皮肤的质地,以及呈现在一张年轻面孔上的老人神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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