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卧底》第一章(17)

卧底 作者:李玉娇


他们的儿子叫杜再军,是建阳市公安局反暴支队的特警。从那时起,彪子的魂儿就经常脱离他的肉体了。

杜百山是名“老知青”。在扎根农村干革命的时候干得相当有名。他身体强壮,思想进步,很快由一名普通社员提升到大队革委会副主任。在大批知识青年抽调回城的时候,他仍留在农村和贫下中农一起战天斗地。但他那时候的情绪已变得非常焦躁,几乎天天喝酒。在他女朋友回城的前一天,他在大队部喝酒,喝几口就醉了,躺在土炕上不肯再喝。众人怎么叫他都不起来。大队会计是他的铁杆酒友,平常喝酒他俩是对手,叫着号儿干。这天以为他是装熊,自作聪明地喊道:“小子,再不喝老子给你点着!”嚷着,真的把杜百山剩下的酒倒在他脚上,划着一根火柴在他脚那儿比画,喊:“起不起来,不起来我点啦!”杜百山不想再喝,也没想到他真会点。会计也不是真想点,火柴烧手,一哆嗦,火柴掉在脚上,顿时噗的一声,腾起一团蓝绿色的火苗。杜百山嗷的一声坐起来,双手疯狂地拍打,嘴里杀猪般地叫,众人也慌了手脚。他穿着尼龙袜子,见火就化,想脱也脱不下来。众人七手八脚,有人要浇水,有人要用被子捂,水拿来,被子拿来,他的脚已经基本烤熟。在公社卫生院住了一个半月,出院的时候,杜百山就成了杜瘸子。在农村干了将近十年,上山采石,打眼放炮,什么危险的活儿都干过,没出名,这一次却名声大振。回城时,因为他瘸,被分配到妇婴医院当保洁工,心理不平衡。之后,又“下岗”,脾气就变得非常暴躁。说话反着说,做事对着干,走路横着走。除了儿子、老伴儿,他看谁都不顺眼,就这么一个人。

白元和彪子砸窗的时候,他正在屋后不远处进行睡前的一次新陈代谢。公厕被拆扒,他不能不这样,像猫像狗那样用土掩埋,他要保持做人的最后一点尊严。他跑回来,抱住白元,豁出命来也不让他跑掉。结果,命是真的豁出去了。

天上的星月躲进云层之后再也没有出来。雷声由远及近,树杈样的闪电一晃,贼光四射,天眨了一下眼睛。

彪子和白元跑到工地,负责任的打更老头儿从斜刺里奔袭过来:“站住,干啥的?”他似乎已听到砸窗、厮打、呼喊的声响。彪子和白元愣怔了一下,撒腿就跑。穿过用木杆搭起的工地大门,一路飞奔。

这是彪子与白元最后的一次合作。不久,白元被杜再军开枪打死,杜再军蹲了几年监狱,彪子侥幸活到今天。几年时间过去,杜再军回来了,他就是杜百山的儿子,是建阳市特警支队的特警,他为什么改叫杜鹰子?他怎么会成为左云飞的打手呢?

大辽河水冲掉了彪子身上的肮脏,可彪子心中的疑惑与恐惧却像河水一样,向远处延伸……

3

杜再军被人称为杜鹰子是在他办完父母丧事,开枪打死白元,服刑期满,南下海州以后的事情。并非害怕什么,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他程思伟、左云飞之流何足道哉?他肩膀后面有一个英子,知道的人都喜欢管他叫英子,他说英子不是个姑娘的名吗?你们愿叫就叫杜鹰子得了。就这么叫下来了,仅仅是为了工作和生活的便利,仅仅是一个昵称。

从殡仪馆回来,送走战友、亲友,走进这个已经不能称为家的家。它现在虽然只是孤零零的两间房子,但还是家。这里留着他梦幻般的童年,留着父母亲的慈爱与温馨。他们的音容笑貌,謦欬犹存。他相信父母并没有走远,他们绝不会扔下他在这个世上孤独无助,他们的灵魂一定是在家的周围或是在天上,眷顾着,依依不舍。

就在一个月之前,他从外地回来,难得与父母亲住在一起。他上警官学院读书时,与父母在一起的时间实在是太少。参加工作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也时常不回家,每次回家母亲都像他小时候那样在厨房喊着:“军仔,你看看,妈妈给你做什么好吃的了!”父亲在屋里说:“他在外面什么好吃的没有?你快端过来吧!”母亲说:“在外面吃,是外面的味道,这可是他妈妈亲手做的羊肉氽肉丸子。”他赶紧跑进厨房,贫嘴说:“知我者,老妈也。”端过碗,边走边喝了一口,“妈,好鲜哪!”他看到母亲脸上的幸福感像涂着油彩一样闪亮。父亲爱喝酒,因酒落下残疾,但他依然乐此不疲。他陪他喝,喝酒说话却不是酒话。父亲说,他这一辈子活得窝囊,努力一辈子也窝囊一辈子。门前的二十八平方米小房子不按正规建筑算面积他是死都不能搬。他劝父亲,开发商虽然贪图暴利,为富不仁,但对改善住房条件还是有利,别太固执,身体要紧。父亲说他这辈子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害得一家人跟他住了一辈子平房,到老也没有给儿子攒下一栋楼房,这市民当的还不如农民,他心里有愧。说话时,老泪纵横,泪掉进酒碗,他把酒和眼泪一起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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