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银鱼来》第三章(10)

银鱼来 作者:冉正万


三年前,和范家有交情的黄区长保举范若奎去区公所当兵,范若昌来征求孙国帮的意见,要他这个“当哥的”帮忙想一想,是去好还是不去好。已经二十五岁的范若奎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几年前就娶了媳妇,以为可以用女人的温柔体贴和她身上那个奥妙物件收收他的心,可范若奎对这个媳妇的热情远不如坝子里那些小媳妇,结婚两年后也没有动静。这个苦命的女人有一次去女儿塘洗衣服,一头栽进去淹死了,有人说是自尽,有人说是意外。她的死对范若奎而言和死了一只猫一条狗差不多。范若奎用一匹马和五十块银元换来一支短盒子枪,每天架在手肘上,眯上一只眼睛在屋后练习。范若昌诚恳地对孙国帮说:“哥哎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让他去么,自古以来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这当兵的饭可不是好吃的,比‘跳顶咚’(就是当强盗,翻窗越户,落在地上“顶咚”一声,故名)好不到哪里去。不过是名誉上好听一点,东奔西跑的,一样叫人烦;不叫他去么,又怕做出丢人现眼的事来,都快三十了,还不成其个人,我的脸面都被他丢尽了。”孙国帮本来有些难受,为什么没人给自己家的某人保举个差事?但同时觉得在区公所当个兵也没啥子好,当官的骑马当兵的鞍前马后,便劝范若昌放他去当兵。“他现在是生熟不忌,就是要放他到錾子上去烤一下他才晓得厉害。才晓得你这个当大哥的对他有多么好。”可范若奎不是一般保安兵,他一去就当上文书,因为识的字比别的兵多。两年过后,在黄区长的关照下,顺利地当上排长。

香溪区公所保安队的兵丁分成三个排,一个排负责区公所的保卫,一个排负责征粮征兵,一个排负责治安剿匪。香溪地处黔北深山腹地,人烟稀少,征粮征兵都不容易。而正是因为穷,匪患也从未绝迹过,有靠打家劫舍为生的职业土匪,也有白天在城里干活,晚上抓一把锅底的烟黑往脸上一抹,拐上斧头去抢劫的业余匪徒。有人被抢后再去抢别人,还有土匪抢土匪。保安队三个排只有保卫排既轻松又风光,范若奎就是这个排的排长。

孙国帮总觉得自己无意中帮了范若奎的大忙,有些后悔却又无可奈何。心想当时若是阻拦一下,叫范若昌不放他去,就不会有这个结果。可同时他非常清楚,他的话不会起任何作用,范若奎的前途是不可阻挡的,凭范家和黄区长的关系,他早晚是区公所的红人。

孙国帮侧耳倾听洞子里的喝啰声,尽量不去想这些,但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山坡下的沟谷里大雾弥漫,他有一种喜悦的幻想:要是能跳到那上面去就好了,像在棉花团上一样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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