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八百万种死法》增加一盎司的幸运吗(4)

八百万种死法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他有多少女孩?”

“我不知道。有桑妮,楠,还有喜欢古典音乐的那个女孩。也许还有一两个。也许更多。钱斯不大谈私事,你知道?他总把事情闷在肚里。”

“据你所知,他的名字就只是钱斯吗?”

“没错。”

“你和他在一起,嗯,三年了?而你所知道就只有半个名字,没有住址,还有一个代接电话服务站的号码。”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他怎么收钱?”

“你是指从我这儿?有时他来我这儿拿钱。”

“他先打电话吗?”

“不一定。有时打。或者,他打电话让我把钱带给他。在某个咖啡店,或酒吧,或其他地方,或在某个街角,然后他把我接走。”

“你把赚的钱都给他?”

她点头。“他给我找公寓,他付房租,电话费,所有的费用。我们去买衣服,他付钱。他喜欢帮我挑选衣服。我把赚到的钱给他,他还给我一些,你知道,当作零用钱。”

“你不留些私房钱?”

“我当然留了。你以为我怎么得到这一千美元的?不过也挺滑稽的,我留的并不多。”

她走时,这个地方已经挤满了上班族。走前,她已喝够了咖啡,开始喝起白酒了。她要了一杯酒,剩下了半杯。我一直在喝黑咖啡。我的笔记本上记着她的住址,电话号码,还有钱斯的代接电话服务站号码。仅此而已,实在不多。

她走后,我把咖啡喝完,从那叠百元大钞中抽出一张付帐。阿姆斯特朗酒吧位于五十七和五十八大街之间的第九大道上,而我住的旅馆就在五十七大街拐角附近。我走进旅馆,到前台查看是否有我的信件和留言,然后用门厅的付费电话给代接电话服务站打了电话。一个女人在响到第三下时接起电话,她重复了号码的后四位数,然后问我有什么需要。

“我想跟钱斯先生通话,”我说。

“我会尽快同他联系,”她说。她听上去人到中年,一副烟酒嗓。“需要给他捎话吗?”

我留了我的名字和旅馆电话。她问我为何打电话。我告诉她是私事。

挂断电话时,我浑身发抖,或许是因为那些咖啡,我已喝了一整天。我想喝杯酒。我考虑是到街对面的波莉酒吧来一杯,还是到波莉酒吧隔两个门脸的酒铺买一品脱波本①威士忌。我的脑海中浮现出那些酒:占边波本威士忌或丹特酒,平底酒瓶里那货真价实的棕色威士忌。

算了,我想,外面正在下雨,你不想冒雨出门吧。我离开电话间,转向了电梯(而不是大门),然后回房间。我把门锁上,把椅子拉到窗边,望着外面的雨。几分钟后,喝酒的冲动消失了。然后又袭来,然后又退去。这冲动来来去去又一个小时,就像霓虹灯般忽现忽灭。我待在那里没动,望着外面的雨。

七点左右,我拿起房间里的电话,给伊莱恩·马德尔打过去。她的答录机做了应答。指示音响后,我说:“我是马修。我见了你的朋友,谢谢你的推荐。也许这几天我就能报答你。”我挂断电话,又等了半小时。钱斯没回我的电话。

我不怎么饿,但还是勉强下楼去吃点东西。雨已经停了。我到蓝松鸦餐馆,要了汉堡和炸薯条。隔两个桌子远,有一个家伙正在就着啤酒吃三明治,我决定等服务员送来汉堡包时也要一杯啤酒,但后来改了主意。我吃了大半个汉堡包,半份薯条,喝了两杯咖啡,然后要了樱桃当饭后甜点,吃掉了一大半。

离开时快八点半了。我在旅馆停了一下——没有留言——然后一路向第九大道走去。街拐角处本来有一家希腊酒吧,安泰尔斯与斯匹洛酒吧,但现在那儿变成水果蔬菜市场。我转向城北,经过阿姆斯特朗酒吧,穿过五十八大街,等交通灯变绿,我继续向北,经过医院直奔圣保罗教堂。我绕过教堂侧面,走下一段通往地下室的窄梯。门把手上挂着一个纸板当作标志,但不特意找你是不会看到它的。

上面写着“匿名戒酒互助会”。

我进去时,他们刚刚开始。三张桌子摆成U字形,人们坐桌子两边,后面有大约十几把椅子。旁边的一张桌子上放着点心饮料。我拿了一个泡沫塑料杯,从咖啡机里倒了些咖啡,然后在后面坐下。有几个人冲我点点头,我也点头回礼。

发言的人年龄与我相仿。他穿着格子法兰绒衬衫,人字斜纹呢短外套。他讲述自己的生活经历,从十几岁喝第一口酒,到四年前加入戒酒协会改掉恶习。他离过几次婚,撞坏过好几辆车,失去过工作,进过几家医院。然后,他不再喝酒,开始参加聚会,情况开始好转。“‘情况’并未好转,”他更正自己的话,“好转的是‘我’。”

他们总是那么说。他们总是说很多,你一遍又一遍听同样的话。然而,这些故事相当有趣。人们坐在上帝和众人面前,对你讲最该死的事情。

他讲了半个小时。然后,大家休息十分钟,传递收费篮。我往里放了一美元,然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拿了几块燕麦饼干。一个穿着旧军装的人叫着我的名字,跟我打招呼。他问我一切可好,我告诉他,一切都好。

“你在这儿,头脑清醒,”他说,“那才是重要的。”

“我想是吧。”

“每一个我滴酒不沾的日子都是好日子。你能一次保持清醒一整天。世界上最难的就是让酒鬼不去喝酒,你正在做的就是这个。”

只是我没做。我才从医院出来也不知是九还是十天。我将保持清醒两或三天,然后就会喝上一杯。多半会是一杯或两杯或三杯,这还在控制之中。但到周日晚上,我就会喝个烂醉,在第六大道的一个“巧言石”酒吧狂饮波本威士忌,因为我估计在那儿不会遇到任何熟人。我记不起怎么离开酒吧的,不知道如何回的家。周一早晨,我会抖个不停,口干舌燥,感觉如同行尸走肉。

我没告诉他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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