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心理罪·画像》第一章 强奸城市(2)

心理罪:画像 作者:雷米


2001年夏天,C市连续发生四起强奸杀人案。四个被害人都是25-30岁之间的白领,凶手将被害人强奸后再用绳子将被害人勒死。案发地点分别发生在C市正在兴建的四座高层建筑的顶楼天台上。当时,丁树成的顶头上司,市局经文保处处长邢至森刚刚被提升为C市公安局副局长。新官上任三把火,邢副局长向新闻媒体透露了案件的部分情况,并在电视上向市民保证半个月之内破案。两天后,一封观众来信摆在了专案组的办公桌上,信中说凶手是一个性心理扭曲的变态者,因为无法与女性建立正常的关系,所以通过强奸杀人来发泄自己的欲望,并断定凶手的年龄不会超过30岁。专案组的干警最初以为这只是一个侦探小说爱好者的突发奇想,并没有当回事。邢副局长听说此事后却显得很有兴趣,指派专人去调查发信人的资料。当他得知这名观众是一个叫方木的C市师大应届毕业生的时候,邢副局长显得十分兴奋,马上把他找到了市局。两个人在办公室里谈了半个小时后,邢副局长亲自开车送他到四个案发现场去了一趟。回来后又把案件的全部资料搬到办公室里,方木在仔细看过了所有资料之后,又在某天深夜(尸检结果显示,案发时间应该在夜间10点至11点左右)去了一趟案发现场,这一次丁树成也陪同前往。这个男孩在其中一个楼顶上(同时也是所有案发现场中最高的一个建筑)站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让丁树成印象颇深的话。

“他不是在强奸那个女人,他是在强奸这座城市!”

回到局里后,他向专案组提出了如下建议:第一,调查全市范围内的低档录像厅,特别是附近有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的录像厅,寻找一个年龄在20-25岁之间,偏瘦,短发,身高在165-170公分,习惯手为右手,并且左手带着一块手表,左手手腕处有一条抓痕,具有高中左右文化的戴眼镜的男子;第二,在全市正在作业的施工队中,寻找具有上述特征的人;第三,在C市周边的乡镇寻找一个高考落榜,进城打工且具有上述特征的人,尤其是那些家中只有男性长辈的独生子或者只有男性兄长的人。他甚至说凶手被捕时应该穿着一件白衬衫。

专案组的成员对这种近乎异想天开的猜测半信半疑,邢副局长却指示下属按照方木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特征进行搜索。两天后,一个位于火车站附近的小录像厅老板说她认识一个这样的人,他就在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上打工。这个工地上的工人经常结伴来录像厅看录像,而这个人每次都是一个人来,而且专挑后半夜放黄色录像的时候来。有一次看黄色录像的时候,遇到了同一个工地的工友,他竟满面通红地偷偷溜走了,因此给老板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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