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心理罪·画像》第七章 为了忘却(16)

心理罪:画像 作者:雷米


“无组织力的连环杀人犯?”

“对,与之相对应的是‘有组织力的连环杀人犯’,这是美国联邦调查局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期间提出的分类方法。所谓无组织力的连环杀人犯,通常是指那些病态的、存在严重精神障碍的人。由于他们的理智和社会性功能都已丧失或者相当迟钝,而且已经部分或者全部地脱离了现实世界,因此,他们实施犯罪的现场往往具有一些显著的特征:例如犯罪往往是一时冲动;以熟悉的地点为目标;犯罪现场随意而且凌乱;现场到处可见大量的物证等等。而在这一系列杀人吸血案件中,现场都明显体现出上述特征。”

“哦?”邰伟专心地听着,“可是单凭这些好像也不足以判断出凶手的长相和其他资料啊。”

“当然不能。不过我想先问你一个问题。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看到某个人之后,马上会对他产生一种好恶的态度,例如立刻会感觉喜欢他或者讨厌他。而且经过交往后,又发现自己当初的直觉是完全正确的?”

“嗯,有过。”邰伟想了一下,点了点头。

“你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么?”

“不知道。”邰伟老老实实地说。

方木笑笑,“那是因为你过去曾经遇见过一个和这个人在外貌和性格上都很相似的人,而且那个人给你的印象一定很深刻。所以,当你遇到一个相似的人之后,你的潜意识就会把过去那个人的性格‘加’到这个人身上,于是就会马上对这个人产生好感或者恶感。而有些时候我们会发现这种貌似唯心的直觉是准确的。这就很说明问题。”

“什么问题?”

“有的时候,同样性格的人,会有同样的长相。”

邰伟皱起眉头,“你说的是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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