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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城市之光》书评1(1)

心理罪:城市之光 作者:雷米


一个行侠仗义的大侠有错吗?

文 / 如风

大侠行侠仗义,是对,还是错?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就在上演这样的对决:大侠行侠,惩戒作恶者,除暴安良,还社会一个公平和正义,是一种善恶有报的仗义行径;大侠手执 “正义之剑”,以暴制暴,这种行为就像一只野兽消灭掉另一只野兽。当人人都成了“正义之神”,人人都手执一把“正义之剑”之时,整个社会毫无秩序可言,离天下大乱也就不远了。

不可否认,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大侠情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该出手时就出手,飞檐走壁,惩恶扬善,诸如武林高手,诸如梁山好汉。归根到底,这一切源于对公平与正义的期望,对善的呼唤。

当自己有这份能力的时候,每个人就是一个大侠;当本身没有这个能力,或者条件不够时,他们就迫切需要找一个大侠或者是大侠的代言人,举起那把“正义之剑”,化作一缕强光,刺破笼罩在社会上空的层层阴霾,直抵每一个渴求公平的人的内心深处。整个社会的情绪都从大侠的行为中得以宣泄。在平淡得近乎枯燥的生活中,这样一个人的横空出世,无疑像一针强心剂。特别是那些饱受生活的苦难与折磨的人,似乎一下子找到了可以发泄内心愤懑的代言人。长期以来的幻想和愿望,仿佛有了实现的可能。

而大侠得到了肯定,甚至是赞扬,似乎也更加确信自己的行为并不违反道德,至少是维护公平与正义所必需的。这种全民的社会效应,在某种程度上,大侠的意图与公众情感宣泄的需要高度契合。换句话来说,他之所为,即是公众之所想,成为公众意愿的代言人和执行者。人人直呼其为“大侠”,或许恰恰就是这种心态的体现。

在其或漫长或短暂的生命中,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受过他人的恶行相待。其中相当一部分恶行,仅能通过道德加以苛责。彼时彼地,法律显得既苍白又无力。我们也许会同情,会愤怒,但不会想到去严惩那些原本与我们无关的作恶者。别人的苦难,终究是别人的,我们的克制,多半源自于不曾感同身受。然而,一旦有人这么做了,我们的内心却难免会感到快慰。

所有的人都会陷入这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中。是的,有一道光,有一个神,有一把随时可能挥向作恶者的头颅的镰刀。他是正义的,强大的,同时又是神秘的。每个人都变得小心翼翼,谨言慎行,生怕自己成为大侠的下一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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