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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城市之光》第四章 足迹(7)

心理罪:城市之光 作者:雷米


会议室里烟雾缭绕。方木推门进去,看到杨学武双手扶在台面上,凝视着面前摊开的东西,一动不动。见到方木进来,他定定地看了方木几秒钟,似乎还没有从沉思中回过神来。

“这么早?”方木看看那些封在物证袋里的习题集、保险箱、纸张和钢笔,上面的血迹已经变成了黑褐色。颜色诡异的数字和字母看起来就像催命的符咒。

杨学武没有说话,只是指指旁边的烟盒,示意方木自己拿烟抽。

方木没客气,抽出一支烟,点燃,静静地看着杨学武。

“你说……”杨学武把几乎燃尽的香烟凑到嘴边,“这是个什么样的人?”

方木笑了笑:“就像那些网民说的——大侠。”

杨学武哼了一声:“他如果是大侠,那我们是什么——鹰犬?”

“开个玩笑。”杨学武没接茬,让方木有些许尴尬。他站起来,用手拨弄着那些物证袋。

“最近不忙么?怎么还有心思跟这个案子?”

“都是些简单的案子,没意思。”杨学武站直身体,大幅度地活动着腰背,“还是这个比较有挑战性。”

的确,本案的作案动机为报复无疑,但和一般的报复杀人仍有明显的区别。从以往的命案侦查经验来看,凡属报复杀人的,往往还有“额外”的行为伴随,例如对死者尸体的侮辱(如曝尸、切割性器官)、过度损毁(无意义的破坏尸体、分尸)或者殃及家人等等。而本案则带有鲜明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意味。

据调查,于光的书桌在他的房间南侧窗下。当晚,他一边拼命做数学题,一边看着窗外的天色渐渐明亮。面对尚余大半本的习题集,于光的绝望可想而知。也许,他曾暗自祈祷再多一点时间,祈祷今天的太阳永远不要升起。这种对“时间”的渴望,被凶手完完全全地移植在魏明军身上。

相同的夜晚,相同的任务,相同的结局。

凶手的意图是,让死者感受到和于光一样的焦虑和恐惧,所以他才会冒险布置下那么复杂的杀人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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