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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城市之光》第五章 回忆的灰烬(4)

心理罪:城市之光 作者:雷米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方木都在翻阅数据室里的案卷档案,试图寻找类似的案件,却一无所获。他心里觉得烦躁,随手拿出香烟,还没等点燃就被老段一把抢走。

他指指墙上簇新的“禁止吸烟”标志,坏笑着说:“也是新规定。”

方木没办法,只能悻悻地出门去吸烟室。

连吸两根烟,方木的思路也慢慢整理清楚。这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作案手法,除了教化场系列案件以外,在C市再没有出现过。从全省的发案情况来看,也没有类似的先例。在全国范围内,以教师作为被害人,并由学生发动的凶杀案件本来就屈指可数,采用这种手法的,更是闻所未闻。看来,杨学武的思路也行不通。

方木想了想,又返回数据室,调取了十年内未结案的案卷资料。

自从2004年公安部提出“命案必破”的口号后,命案侦破率大幅上升。悬案寥寥无几,且多是犯罪嫌疑人已被锁定,只是尚未归案而已。余下的,多半是盗抢类和经济类犯罪。方木耐着性子一页页翻过去,直到最近的一起市人民医院医生失踪案,仍旧毫无头绪。

由此看来,至少在警方登记在案的范围内,凶手是第一次作案。他设计出如此复杂、精巧,且风格化强烈的杀人手段,显然不是内心的一时激情所致。

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普通凶杀案有一个特点,就是多为熟人作案。在个别情况下,会出现被害人为多人的情况,例如灭门,但从作案次数上来看,超过一例的很少。而另一类凶杀案则完全相反,凶手多为陌生人,且多次作案的情况居多。

也就是连环杀人。

方木的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

第47中学杀人案绝非个案那么简单。凶手本次犯案不可谓不成功,案发近两周后,警方仍毫无线索。这对他而言,无疑是一种鼓励。而他在这种心态下,很可能会再次作案。

如果方木的推测没错的话,这个“大侠”的下一个目标,会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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