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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城市之光》第六章 子宫(12)

心理罪:城市之光 作者:雷米


在案情分析会上,杨学武所做的现场重建分析意见如下:凶手在当晚子时许来到死者家,敲门入室后,趁死者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乙醚将死者麻醉。之后,凶手将死者的衣物除去,束缚手脚后装入水囊。将死者及水囊移出室外后,凶手将其悬吊在晾衣竿上,而后将液体注入,随即打扫现场后离开。

与会干警对杨学武的分析意见没有太大分歧,但仍有许多疑问:

第一,凶手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第二,凶手深夜造访,死者为何没有感到异常?这是否证明本案为熟人作案?

第三,凶手为何采用溺死的方式杀死对方?

第四,凶手为何采用水囊中悬吊的方式处理尸体?

最后两点是让警方尤为感到迷惑不解的地方。案发时间为深夜,死者已呈就寝状态,且案发地点相对安静,左右均无住户在家,凶手在用乙醚制服死者后,大可以采用更简便、快捷的方式置其于死地,为什么还要让死者活活溺死呢?

此外,因现场已被清扫,无法确认作案人数。如果凶手为一人的话,将死者装入水囊并悬吊在晾衣竿上,需要耗费极大的体力。如此费时费力,凶手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

凶手这么做,显然不是为了掩盖罪行。那么,通过如此诡异的方式展示尸体,是出于怎样一种心态呢?

这个“心态”,就需要方木给出分析意见了。

在案情分析会上,方木一直没怎么说话,只是埋头查看现场图片和一些检测报告。要么,就是吸着烟沉思。

在现场,那个巨大的水囊的确给了方木极强的视觉冲击力。然而,整个现场展现出的强烈仪式感才是方木格外关注的。他隐隐觉得,凶手布置下这么复杂的场面,一定是要表达出某种情绪。而这种情绪,与死者的身份密切相关。

分局长让方木发言的时候,他没有急于开口,而是把头转向杨学武。

“学武在现场第一个认出了死者,先让他介绍一下情况吧。”

杨学武显然早有准备,拿出一大沓复印资料,沉吟了一下,说道:“最近,死者可是个新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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