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冰与火之歌13》提利昂(2)

冰与火之歌卷五:魔龙的狂舞(13-15) 作者:(美)乔治R.R.马丁


红酒让我迟钝。还在学士膝边学习时,他就学会了高等瓦雷利亚语。不过,九大自由贸易城邦所操的瓦雷利亚语……从某种意义上讲,已不是一种语言,而是九种区别很大的方言。提利昂固然可以跟布拉佛斯人交流,能勉强弄明白密尔人的话,但如果去了泰洛西,能做的只有诅咒诸神、骂人是骗子和叫人上酒这三桩事——这还得感谢一位曾效力于凯岩城的佣兵。去多恩别的不说,至少那里讲的是通用语。跟多恩的食物和律法相仿,多恩方言里也有不少洛伊拿人的遗产,但好歹听得懂。多恩,是的,多恩才是我该去的地方。他爬上硬板床时,紧抓住这个念头,好像小孩子抓着玩具不放。

对提利昂?兰尼斯特来说,入睡从不是件容易事,而在这条船上,他几乎就没睡过,只是时不时饮酒过度,能迷糊一阵。这样至少有个好处,就是他不再做梦了,他的短短一生中已做过太多迷梦:关于爱、关于正义、关于友谊、关于荣耀,当然,还梦见自己长高。提利昂现在明白,这些都是彻头彻尾的幻想,他只想知道妓女上哪儿去了。

“妓女还能上哪儿去?”这是父亲的回答,父亲的遗言,也导致了父亲的死。十字弓响,泰温公爵倒在血泊中,提利昂?兰尼斯特记得的下一件事就是在黑暗中一瘸一拐地跟着瓦里斯前进。之前他肯定独力爬下了天梯,通过那二百三十只铁环,下到闷燃的龙头铁火盆放出橙光的房间。但他什么也不记得了,他只记得十字弓响和父亲失禁的恶臭。即便是死,他也能想法子恶心我。

瓦里斯送他出了隧道,但他们没再说一句话,直到黑水河边。提利昂曾在这里大获全胜,回报却是失去鼻子。侏儒转向太监:“我杀了我老爸。”语调像是在说:我扭到脚趾头。

情报总管打扮得像个乞丐帮兄弟,穿一袭虫蛀的棕色粗布长袍,用兜帽遮掩住光滑的胖脸和圆圆的光头。“你不该爬上去,”太监语带责难。

妓女还能上哪儿去?……他明明警告过父亲,不许再提那个词。若不放箭,他就会看轻我的威胁,就会夺走我的十字弓,好比从我臂弯中夺走泰莎。事实上,我放箭时他正要起立。

“我还杀了雪伊,”他对瓦里斯坦白。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