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通过艺术传达的概念之本质(17)

近代画家 作者:(英)约翰·罗斯金


因此,乍看起来,由于模仿概念将好几个真理概念统一在一起,所以比单个真理概念更加崇高。假如真理的概念必须完美,或者必须是思考的对象的话,那么的确如此。但是请注意,我们在产生模仿效果时,只需要感官通常能够认知的那些真理。然而除非感官特别专注于某项工作,否则一般都不能准确认知任何真理,例外的唯有有关空间和凸起的真理。即使是最简单的形状真理,也必须通过长年的观察和用心,才能提供确凿的证据。比如,在国家美术馆收藏的第14号作品,即克劳德的《海港》中,码头上坐着个用手遮住眼睛的人,比例明显不当。尽管这位画家也曾用心观察过,但是他的眼睛甚至还没有获得足够的力量来辨认平行六面体的外形,因此对更复杂的形状,如树枝、叶子或四肢等,又怎能辨清?所以,虽然必须跟实际形状有几分相似才能够造成欺骗,但是这种相似不能称之为形状的真理,因为严格来说,真理不分层次,只有接近真理的方法分层次。尽管因为接近真理的方法软弱、不完善,让真正能够分清真理的人生气痛苦,但是却足以满足欺骗性模仿的各种目的。色彩也是如此。假如我们把树画成天蓝色,或者把狗画成粉红色,那么公众的判别能力就足以发现其虚假。不过我们这样做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告诉人们:只有一般人想不到的,而没有不可能的表现色彩真理的方式,换句话说,即使所有树木都是鲜绿色,所有肌肤都是暗黄色,所有土地都是棕色,哪怕所有真正而优美的色彩真理都被省略,或者被否定、反驳,仍然会有足够的色彩来满足模仿的各种目的。距离和突起是我们平常唯一肯定能够认知的,只要画得不太离谱,再加上形状和色彩真理的帮助,那么我们就有了完整的模仿概念。我想画一只胳膊,每一块肌肉都画错了地方,每一根骨头都变了形,放错了位置,但是轮廓差不离,然后只要通过仔细着色,就会产生乱真的效果,博得行家赞扬,令其高兴。几天前在布鲁吉斯,我正努力在笔记本上把大教堂里的圣母像无法传达的表情描绘下来,这时一位法国业余画家走过来,问我是否参观过附近一座教堂里的法国现代绘画。我虽没看过,不过却压根不想离开眼前的大理石雕塑,去参观那些被法国画刷涂抹过的帆布。我越冷漠,对方夸得越起劲。鲁本斯的技法,提香的用色,都不足以和他们相提并论。我认为这很有可能,但是仍然岿然不动。声音继续在我的耳边响起。“Parbleu, Monsieur, Michel Ange n’a rien produit de plus beau!”“De plus beau?”我反问,想知道这样的表现方式究竟模仿的是米开朗基罗的哪些优点。“Monsieur, on ne peut plus c’est un tableau admirable inconcevable; Monsieur.” 这个法国人说道。等到谈论究竟是哪些特点使鲁本斯黯然失色、使波纳洛蒂相形见绌时,他斩钉截铁地总结说:“先生,各个方面。”双手举过头顶,指向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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