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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大师谈》第四章 战国时代的政治与社会(6)

中国历史:大师谈 作者:张荫麟


前三五九年孝公三年,孝公用卫鞅计颁布第一次的变法令。这令的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刑法的加严加密。人民以十家或五家为一组,若一家犯法,其他同组诸家得连同告发,知情不举的斩腰;告发本组以外奸恶的与斩敌首同赏,藏匿奸人的与降敌同罚。(二)是富强的新策。凡不做耕织的游民收为公家的奴隶,努力耕织多致粟帛的人民免除徭役;家有两男以上不分居的纳加倍的人口税,私相殴斗的分轻重惩罚;非有军功的人不得受爵;服饰、居室和私有的田土奴脾的限度,按爵级区别,因此没有军功的人虽富也不得享受。这新法施行十年后,秦国家给人足,盗贼绝踪,百姓从诅咒转而歌颂。这新法的成效更表现在卫鞅的武功,前三五二年,他亲自领兵征魏,把魏的旧都安邑也攻破了。此役后二年,卫鞅又发动第二步的改革;把国都迁到渭水边的咸阳,在那里重新筑起宏伟的城阙和宫殿;统一全国的度量衡,把全国的城邑和村落归并为三十一县,每县设县令、丞正副县长,把旧日封区的疆界一概铲平,让人民自由占耕未垦辟的土地,让国家对人民直接计田征税。第二步改革完成后,卫鞅于前三四○年又领兵征魏,把魏将公子昂也虏了回来。于是孝公封卫鞅于商,为商君,后人因此称他为商鞅,但他的末日也快到了。先时第一次变法令公布后,人人观望怀疑。适值太子犯法。卫鞅便拿他做一个榜样,把他的师傅公子虔黥了。后来公子虔自己犯法,又给卫鞅劓了。前三三八年孝公死,太子继位后的第一件大事便是把商鞅族诛。但商鞅的政策却继续被采用。

秦地本是戎狄之区。西周的京畿虽建在其上,文明的透入始终不深,好比一件锦衣覆着褴褛。周室东迁后,锦衣一去,便褴褛依然。直至孝公变法时,秦人还不脱戎狄之俗。例如他们还父兄子弟和姑媳妯娌同寝一室,这大约是沿着游牧时代以一个帐幕为一家的经济办法。这种陋俗经商鞅的严禁才消灭。又例如秦国道地的音乐,直至战国晚年,还是“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没有受文明的雅化,也就没有受文明的软化。在六国中秦人是最犷野矫健的。商鞅的严刑峻法让他们养成循规蹈矩的习惯,商鞅的特殊爵赏制度使得对外战争成了他们唯一的出路。以最强悍、最有纪律的民族,用全力向外发展,秦人遂无敌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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