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公正》支持志愿兵役制度的理由(2)

公正 作者:(美)迈克尔·桑德尔


然而,这种反驳并不是很令人信服,尤其当备选项是征兵制(无论是否可以雇用替代者)的时候。基于功利主义的理由而坚持以下这些观念是非常古怪的—即认为纳税人为政府的其他服务(如警卫和防火)所支付的各种花费应该降低,代价是强迫任意选出的人以低于市场价的报酬去执行这些任务;或者高速公路的维修费用应该降低,代价是要求一部分由抽签选出来的纳税人自己去做这份工作或雇用他人去做。由这种强制性的方式而产生的不幸福很可能会超过纳税人为支付更便宜的政府服务而获得的利益。

因此,从自由至上主义和功利主义这两种推理方式来看,志愿兵役制度似乎是最好的,内战的那种混合制度位列第二,而征兵制是最不可取的分配军事服务的方式。然而,我们至少可以有两种反驳来反对这种论证路线:一种反驳与公平和自由有关,而另一种则与公民德性和共同善有关。

反驳1:公平与自由

第一种反驳认为,对于那些选择范围非常有限的人而言,自由市场并不总是自由的。让我们来考虑一个极端的例子:一个无家可归的、睡在桥墩下的人,可能在某种意义上是选择了睡在桥墩下,可是我们未必会认为他的选择是一个自由的选择。我们也没有足够理由认为与睡在公寓里相比,他肯定更加喜欢睡在桥墩下。为了弄明白他的选择是反映出他喜欢睡在户外,还是反映出他支付不起一间公寓,我们就需要了解他的生活背景。他是自由选择这样做呢,还是迫不得已?

我们也可以对一般的市场选择—包括人们在承担各种工作时做出的选择,提出同样的质疑。这如何运用到军事服务的问题上呢?如果我们不深入了解主要社会背景,那么我们就不能判断志愿兵役制度是否公正:在这个社会中机会平等是否达到了合理的程度?是不是有些人几乎没有别的选择?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获得大学教育的机会?或者对某些人来说,上大学的唯一途径就是参军入伍呢?

从市场推理的角度来看,志愿兵役制度是具有吸引力的,因为它避免了征兵制的强迫性。它使得军事服务取决于人们的意愿。可是,有些志愿服兵役的人可能与那些逃避兵役的人一样,其实并不愿意服兵役。如果贫困和经济困难的情况非常普遍,入伍的选择可能仅仅反映出选择余地的匮乏。

根据这一反驳,志愿兵可能并不是像看上去那样自愿。实际上,它可能涉及一种强迫的成分。如果社会中的一些人没有其他的好的选择,那么那些选择入伍的人实际上就是被经济需要强迫而参军。在这种情况中,征兵制和志愿兵役制度之间的区别,就不在于一个是强迫性的,而另一个是自由的;相反,每一种都采用了一种不同形式的强迫—在第一种情形中是法律的强迫,在第二种情形中是经济需要的压力。只有当人们可以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选择体面的工作时,我们才能说他们选择为了报酬而参军反映出了他们的偏好,而并非是选择余地的有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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