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变革中国:市场经济的中国之路》第二章 中国在转折年代(2)

变革中国:市场经济的中国之路 作者:(英)罗纳德·哈里·科斯


原文如下:

会议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应该着手大力精简各级经济行政机构,把它们的大部分职权转交给企业性的专业公司或联合公司;应该坚决实行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注意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干部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应该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之下,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实行分级分工分人负责,加强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权限和责任,减少会议公文,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实行考核、奖惩、升降等制度。采取这些措施,才能充分发挥中央部门、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使社会主义经济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普遍地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

《公报》特别指出了农业是经济链条中的最薄弱一环。“全会认为,全党目前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因为农业这个国民经济的基础,这些年来受了严重的破坏,目前就整体来说还十分薄弱。” 然而,《公报》提出的补救方式却仅仅局限于物价控制:

全会建议国务院做出决定,粮食统购价格从一九七九年夏粮上市的时候起提高百分之二十,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价百分之五十,棉花、油料、糖料、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也要分别情况,逐步作相应的提高。农业机械、化肥、农药、农用塑料等农用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在一九七九年和一九八○年降低百分之十到十五,把降低成本的好处基本上给农民。

中国政府希望社会主义现代化成为一次“新的长征”和“广泛、深刻的革命”,需要团结奋斗,做出坚持不懈的努力。要达到这个目标,《公报》中所提出的基本方针有着清晰的指导性,同时给地方留下了足够的因地制宜的空间。

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公报》,“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只能“为生产力发展服务”。在之后的几年中,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成了判断改革政策与实践的主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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