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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方法》第3章 幸福的意义(4)

幸福的方法:哈佛大学最受欢迎的幸福课 作者:(美)泰勒·本-沙哈尔


如果我们丧失情感,并因此失去行为的动机,我们将不再对生活存有任何渴望,也将对自己的行为与想法及其后果漠不关心。这说明,情感是动机的来源,它在我们追求幸福的过程中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但是,光有情感是不够的。如果要幸福,我们就必须体验积极的情绪或情感,因为快乐是幸福生活的先决条件。正如心理学家纳撒尼尔·布兰登所说,“快乐不是奢侈品,而是一种深层次的心理需要”。在完全没有快乐且频繁感受痛苦的生活中,几乎没有幸福可言。

当我提到快乐的时候,我并不是指情绪持续高涨的状态。我们都会经历情绪上的起伏,虽然生命中不可避免地会有悲伤的情绪,诸如失败或失去的时候,但我们依然可以活得幸福。事实上,期盼无时无刻的快乐只会带来失望和不满,并最终导致负面情绪的产生。幸福并不需要一直高涨的情绪,也并不是完全没有负面情绪。

一个幸福的人也会有情绪上的起伏,但他会在整体上保持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他经常被积极的情绪推动着,比如欢乐和爱,而很少被愤怒或内疚这些负面情绪所控制。快乐是常态,而痛苦只是小插曲。要想获得真正的幸福,就必须明白无论遇到怎样的悲伤、考验或是波折,我们都应该为活着本身而感到由衷的快乐并感恩。

反思:想象一下那些带给你快乐的事情,从小事情开始。

是否情感愉悦的生活就可以让人满足?仅仅体验积极的情绪就是达到幸福的充分条件吗?那么那些通过毒品获得快感的人呢?还有那些整天躺在沙滩上晒太阳的人呢?他们真的幸福吗?答案是否定的,积极的情绪体验是幸福的必要但非充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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