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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盈余》这是一个创造慷慨文化的时代(1)

认知盈余:自由时间的力量 作者:(美)克莱·舍基


2000年1月,《法律研究》杂志(Journal of Legal Studies)刊登了一篇非同寻常的文章——《罚金即价格》(A Fine Is a Price),文章的作者是尤里·格尼茨(Uri Gneezy)和奥尔多·鲁斯蒂奇尼(Aldo Rustichini)。虽然出现在一本法律研究杂志上,但它其实是一篇关于心理学的文章。文章篇幅很短,在有限的空间里堆砌着尽可能多的文字,文风平实而不失生动。这篇文章的核心在于对法律理论一个中心原则的抨击,这个原则就是,威慑是影响人们行为的一种简单可靠的方式。

格尼茨和鲁斯蒂奇尼是这样描述主流威慑理论的:“当消极后果被附加到某种行为上时,人们会减少这种行为的发生。当消极后果被移除后,之前被中断了的某种特定行为通常会再次出现。”该理论看上去简单明了,符合常理,但是正如研究员们所指出的,它基本上没有被证实过。1998年,通过把以色列海法市(Haifa)的一家日托中心作为试点,这两位经济学家打算重新揭开事实的真相。

日托指在白天对小孩的看管。家里有学龄前儿童的家长们,因为白天要上班,所以需要找人看管自己的孩子。有些情况下,日托是公共服务,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它却是一门生意。但无论怎样,家长和日托工作者之间每天都存在着一种潜在的利益冲突:接孩子的时间。日托工作者也有自己的生活,所以他们希望家长能在一个指定的时间将孩子接走;另一方面,作为家长,由于公务缠身,杂事不断,路上花费的时间也不是自己能完全控制的,他们总希望有一些宽限的时间,让他们比指定的时间晚一些去接小孩。

海法市有10所日托中心被作为研究对象,它们每天工作到下午4点,对于接孩子迟到的家长,没有特别的惩罚说明。格尼茨和鲁斯蒂奇尼在这些中心快要关门时观察家长迟到的频率有多高。

第一个星期,每个中心都会有七到八位家长迟到。接下来,研究者们在其中6所日托中心设立罚款制度,声明说:从今往后,迟到10分钟以上的家长,将会被罚款,罚金会被自动添加到他们的账单上。(另外4所中心作为控制组,依然保持不变,以保证在选定的6所中心里任何被观察到的现象都是罚金带来的后果。)

6所日托中心实施的新规则,对家长行为的影响立竿见影:迟到的家长增多了。在第一周里,迟到的家长数量平均增加到11名;第二周增加到14名;第三周增加到17名。迟到事件在实验开始一个月后达到顶峰,差不多每周有20位家长迟到,人数几乎是实施罚款前的3倍。此后,罚款制度依旧存在,迟到人数存在波动,但从不会少于14个人,很多周甚至接近20个人。与此同时,4个控制组中迟到家长的人数并没有改变。从威慑理论的角度来看,这个结果是有悖常理的。罚金很少,只有10谢克尔(约合3美元),但是再少也应该有一定的威慑作用。应该说在惩罚制度实施之前,接孩子迟到再不好,总强过罚款10谢克尔。即使数额太小以至于起不到威慑作用,也不应该不减反增吧。不过事实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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