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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之人民公社》吃饭吃出了一个社会(6)

味道之人民公社 作者:梁文道


经济学家赫希曼(Albert O. Hirschman)曾想借着人类同桌共食的习性打破这个二分法。他认为饮食满足的绝对不仅止于个体,它还能够带来集体的效益,例如一齐吃饭培养出来的情谊与团结。然而,一家人除夕吃年夜饭固然是强化了亲情,但就算我们吃的是同一碟菜,却始终不能抹杀一个事实,那就是我放进嘴的那块猪肉到底不是你吃的那一块,我吃了一条青菜就意味着你只能吃另一条了。即使我十分恶心地把咬了半天的肉吐出来交给你,而你又非常甜蜜温馨地把它接过去吃了,我俩吃的仍然不是“同一块肉”。因为那块肉到了你口中的时候已经不是我当初吃的那个状态了。

于是我们就能理解耶稣最后晚餐的神秘意义了。当时耶稣对着面包说,“这是我的身体,你们大家拿去吃”,然后将它掰开分给门徒。这个仪式完成了把面包变成基督肉身的神奇转化,使得门徒参与了耶稣的牺牲,名副其实地“活在基督之中”。在分完面包与葡萄酒之后,耶稣先是表明此乃“新的盟约”,再吩咐门徒“以后也要这样做以纪念我”。于是“领圣餐”就成了日后代代相传、全天下基督徒之所以为基督徒的重要仪式,成了新约的见证。

这个仪式的意义正在于它想打破食物的根本特性。你分到的那一块饼与两千年来无数基督徒所领受的都是“同一”基督的身体,大家居然可以无尽地分食“同一个”东西。没有一个信徒会说自己分到的那一件与众不同,也没有一个信徒会抱怨别人分得更多分得更好;不,那就是“同一个”身体,每个分享到的都是同一个基督的血肉。

所以最后晚餐是最终极的同桌共食。对于信徒来讲,他们做到了其他人都做不到的事,那就是每个人口中的东西竟然是完全相同的。如果同桌吃饭是为了打破自身的孤立,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那么最后晚餐就是要使得基督徒达到一种不可思议的团结,因为他们不只共桌,而且是真正地“共食”。

2007.2.9 ;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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