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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圣者之歌(2)

朝圣者之歌 作者:(德)赫尔曼·黑塞


直到十三岁之前,我从未认真想过,将来要成为怎样的人,我能学些什么职业。像所有的男孩一样,我也喜欢并羡慕许多职业:猎人、撑筏工、马车夫、走钢索的艺人、北极探险家,等等。

当然我远为醉心的是当一个魔术师。这出于我感觉到的最深切的内心冲动,也出于一种对人们称之为“现实”的不满。我常常觉得,所谓现实,不过是大人们所做的一种无聊的约定,对于这样一种现实,我早就怀着一种既害怕又轻蔑的不满,和一股热切的愿望,要对它施以魔法,叫它摇身一变就更招人喜欢。在童年时期,这种愿望的目标当然是肤浅的、幼稚的。我梦寐以求的无非是:冬天长出苹果;钱包一念咒就装满了金银;一施魔法就能使敌人瘫痪,然后故作大度使他们羞愧无地,我也就被推为征服者和王;等等。当然我还企求挖到秘藏的珠宝,唤醒已死的人和隐去自己的身形。特别是这隐身之术,在我心目中不啻是一种艺术,是最最使我心折和艳羡的。企求这一艺术以及其他所有魔法的心愿,终生都伴着我,而且迭经蜕变,不过我往往在当时还认不出那些变化来。比如后来我早已不再年轻并做起了文人之后,我还老爱尝试,在我的作品之后隐起身形,或者改头换面,或者躲在一些如雷贯耳的大名之后——一些颇受同行们非议和曲解的尝试。

回顾起来,我的一生都受着这追求魔力的愿望左右;这些愿望如何随着时间而变,我如何逐渐把它们从外部世界抽离出来而汲进自己之中,我又如何逐步提高到,不是把外物,而是把自己变形,以及我如何终于学会,把依赖隐身帽的举手举脚的隐形提升为不落痕迹的隐形:心知肚明却踪影全无。——我一生的经历,无非就是这些而已。

童年时我活泼而快乐,闯荡在这美丽多姿的世界中,我可说如鱼得水,就算在动物、花木或者我自己梦幻中的原始森林那儿,我也像在家一般自在,我精力无穷,本事通天。炽热的欲求不但没有把我磨得疲累,反而使我更加快乐。我已经学会了玩一些魔术,而且以后重学时无论我怎么练,都再也不能玩得那么好,只是当时不知道罢了。我很容易讨人喜爱,也很容易赢得别人的信赖,不论是充当头头还是徒众还是身份不明的角色,我都能应付自如。年轻些的同学和亲戚还真的有好些年都对我的魔法、我降伏撒旦的本事、我探得宝藏和王冠的名声等等信以为真,奉我为神明。我在乐园里徜徉了不少年,虽然父母亲很早就告诉过我乐园里的蛇的事故。我的童年之梦也做了不少年,世界属于我,一切都呼之即来,一切都井然有序地罗列在我周围,随时供我的游戏之需。每当我心里有什么不满足或新的欲求,每当这欢乐的世界出现了任何阴影或叫我头痛的事,我总能轻而易举地逃进另一个更为自由和充满和谐的幻想世界之中,而当我从这个世界返回时,外面的世界就重又变得可亲可爱了。我在乐园里着实生活了一段漫长的岁月。

父亲的小花园里有一个细木条钉成的笼子,我在里面养了几只兔子和一只乌鸦。我在那儿消磨了无穷无尽的时光,度过了不知几个世纪,享受着温暖和有产者的喜悦。兔子们散发着生命的气息,草和牛奶的香味,血和生育的活力;那只乌鸦大而僵硬的黑眼睛则像是永恒的生命之灯。无穷无尽的夜晚我也消磨在那儿,点着剩下的蜡烛头,傍着散发着体温的瞌睡的动物。有时独自,有时同要好的玩伴一起,我经常不是制订掘宝的计划或寻觅仙草的方案,就是策划率领一队骑兵征服亟待拯救的地区,在那儿我下令处死盗匪,救济贫困,释放囚犯,把强盗窝一把火烧尽,把告密者钉死在十字架上,宽赦投诚的附庸者,赢得国王女儿们的爱情并能听懂动物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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