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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哲学导论》第二节 中国哲学的特质(7)

剑桥中国哲学导论 作者:(新加坡)赖蕴慧


(2)整体及周遍的视角。人们对《易经》中的卜辞加以诠释,从而使它们可以适用于特定的情形。不过,卜辞必然要把特定的事件置于更大的情境之中。对更大情境的意识,这是更一般意义上的中国哲学的显著特征。不同的哲学理论都关注整体。所谓整体,可能是人类社会、道、天地,或者宇宙。中国哲学尽管承认个体是经验的主体,但它同时强调,很重要的一点是要认识到,只有在背景性的境域之中,经验才能得到充分理解。就此而言,中国哲学将自我理解为植根于情境之中的存在者,而特定的文化与历史传统则是自我的构成要素之一。这种对自我的理解为不同的哲学派别所共享。着重涵摄性和整体性的视角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重要表征,那就是没有(预设)完全独立或超越于现世生活之上的实体或存在者。中国哲学固然设想整体--不管是在人类社会的意义上还是在宇宙的意义上--但我们看不到它涉身抽象理论上的绝对者或普遍者,一个发布或操控世界秩序的绝对者或普遍者。即使道这一概念有时会被描述为超越者,但它并没有脱离或独立于现世生活。由于中国哲学持一种宽阔周遍的视角,它也就倾向于从涵摄的角度理解整体性。

(3)辩证互补的二元论。依照《易经》的概念框架,高与低这组对立的概念是互补的,其他如动与静、刚与柔等等也是如此。用这些概念对子加以解释的变化呈现为类似于四季更替的态势,一个阶段代替另一阶段,后一阶段又在适宜的时节替代前一阶段。道家哲学将这种二元互补发挥得淋漓尽致。(当然,二元互补并不限于道家。比如,儒家就强调关系的互惠面向。)道家哲学所阐述的评价概念既采用二元对子的形式,自然要质疑惯常用以标识成功或幸福的那一元。二元互补亦显见于道家的论辩。一个突出的例子:庄子与辩者辩【第七章讨论了辩者的哲学观点。】,后者试图通过将名固系于实,即决定名在真实世界中所指称的事物,以此来解决争论。庄子反对这种非此即彼(也就是说,依照排中律)的逻辑。与之相对,他认为,辩证地评价不同观点之间的对立将会更有获益。

(4)关联思维与感应。关联思维采取一种宽泛的视野,认为某一领域的事件和情境平行于或有助于解释另一领域的事件和情境。早期中国哲学有一个例子:乱国与病体相关联,二者都因成员之间缺乏合作而处于失和状态。感应则是更为特殊的关联,它实际上假定了某些因果联系。感应与关联思维都是汉代整体性思维的特征,它们也只是到了汉代才得到充分发展。不过,在此之前已经出现关联思维的端倪。例如,儒道两家都把天地间的合作共济或更质朴的对应关系置于一侧,呼应另一侧的社会-政治领域。在儒家那里,我们也可以看到一种更加特殊的相应关系,即家、国这两个不同层面的和谐之间的相应关系。战国时期人们相信日食或月食等天象兆示了某些即将发生的人事,荀子感到有必要加以驳斥。由此可知,人们对于天象与人世幸福之相关性的信仰在当时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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