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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的历史与主权》第十章(3)

钓鱼岛的历史与主权 作者:(日)井上清


有关琉球分界的日中谈判就此破裂,但此时的日本政府当然不会像宍户大使在给清政府的文书中所写的那样,今后在琉球问题上不理睬中国的意见了。就在宍户回国后,外务卿井上馨命驻天津领事竹添进一郎与李鸿章举行非正式会谈,以探其虚实。竹添于1881年12月14日与李举行了会谈,并向外务省详细地报告了其过程,同时,还发表自己的看法说:李的真实意图是获得宫古、八重山二岛,并重新扶持起琉球王;现在修改日清条约的时机尚未成熟。对此,井上外相于次年(1882年)1月18日命竹添领事继续打探李的意向,并向其通报了政府对于分岛问题的如下看法:①

①参见《日本外交文书》第19卷,“修改日清友好条约通商章程有关事宜”附记16。

如果仅仅割让宫古、八重山二岛就可使李满足,则“土地一事我方毫无异议”;对于拥立琉球王一事,如清政府在日本割让的两个岛上立旧琉球王尚泰的亲属或子嗣为王,也“别无异议”。但对于日本已经废黜的尚泰本人,日本不可能再立其为王。

此后竹添与李的非正式磋商的情况则不得而知。但从其结果来看,并没有按照井上外相的上述想法再次举行日中谈判。1883年3月,日本政府要求与清政府重新签订将于4月29日期满的“日清友好条约”的附属贸易章程。5月,清政府驻日大使就此问题询问井上外相:日本是否会把重签条约与琉球问题连在一起谈判。外相对此回答说:关于琉球问题,“前年宍户大使虽与贵政府和衷以商,然贵政府付诸罔闻,事已及九分唯欠一分耳”。我国政府认为此问题与续签期满的贸易章程毫不相关,自然应当另行谈判。①

①见《日本外交文书》第16卷,“修改日清友好条约通商章程有关事宜”。

就这样,井上外相乃至日本政府都认定琉球问题尚未最终解决。换言之,不能仅凭清政府在19世纪80年代没有及时在日中两国代表议定的分岛改约案上签字而日本政府由此拒绝了以后的谈判,就断定琉球全岛已为日本独有。日本政府也承认琉球问题是一个尚待谈判解决的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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