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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风范》支持埃及收回苏伊士运河主权(2)

大国风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历程 作者:刘德斌


5月,埃及宗教基金部长巴库里正式访华,中方给予热情友好的接待。周恩来总理在接见他时指出,中国政府支持埃及和其他阿拉伯国家反对以色列侵略扩张的正义斗争,并强调两国加强合作,尤其是在经贸、文化领域的合作。埃方向周总理提出,埃方急需从中国购买武器以加强防御能力。周总理在分析了当时的国际形势和中埃两国处境后指出,如果中国向埃及提供武器,对双方都不利。随后,中埃双方还举行了经贸与文化方面的会谈,并就两国经贸合作与文化合作事宜达成具体协议。

8月,埃及工商部长努赛尔访华,与中方签订了贸易协定及议定书,明确规定双方互设官方性质的商务代表处,实际上享有高于领事待遇的外交特权。当时台湾当局在埃及设有“大使馆”,中国政府在这种情况下同意在开罗设立商务代表处,是出于经贸合作先行的原则,为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打下基础。

1956年1月,中国驻埃及商务代表处正式成立。2月,埃及驻华商务代表处也在北京成立。3月,中国外贸部长叶季壮应邀访埃,会见了纳赛尔总统并转交了周总理的信件。到了这个时候,中埃建交的时机已经逐渐成熟。

1956年5月30日,中埃两国政府发表建交联合公报,正式建立了两国间的大使级外交关系。随后,中国任命陈家康担任驻埃及首任大使,7月,陈家康到任。9月17日,埃及首任驻华大使哈桑·拉加卜向毛泽东递交国书。中埃两国关系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在苏伊士运河问题上的立场

苏伊士运河位于西奈半岛西侧,联结欧、亚、非三块大陆,战略位置非常重要。它北起塞得港,南至苏伊士城,全长160多公里,连接地中海与红海,是从欧洲进入印度洋的最便捷航线,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和军事意义。

长期以来,运河的经营权一直掌握在运河公司手中,英法两国占有公司绝大多数股份,埃及在运河公司中只拥有5%的股份。纳赛尔总统对此一直耿耿于怀,把英法控制运河经营权看成是民族的耻辱。

1956年7月26日,纳赛尔颁布关于苏伊士运河国有化的法令,宣布收回苏伊士运河的主权。8月2日,美国、英国和法国经过紧急会谈后发表公报,主张运河国际化,反对埃及将其收归国有的决定。16日,由上述三国倡议召开的22国国际会议在伦敦召开,埃及拒绝与会,会议未达成协议。9月19日,埃及宣布收回苏伊士运河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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