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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风范》中法建交始末(1)

大国风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历程 作者:刘德斌


三项默契

1964年1月27日,中法两国政府发表建交联合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一致决定建立外交关系。两国政府为此商定在三个月内任命大使。”这样一份措辞简洁的公报,引发了一场“外交核爆炸”。法国成为西方大国中第一个同中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的国家,中法建交标志着中国加强同西欧国家关系的一个重大突破。

1963年8月19日,法国驻瑞士大使馆给中国驻瑞士大使馆打电话,称法国前总理富尔(Edgar Faure)希望于20日会见中国驻瑞士大使李清泉。李大使当即表示同意。9月12日,富尔夫妇专程来到日内瓦,与李清泉大使夫妇共进午餐。富尔说,他要到中国去,作为戴高乐(Charles de Gaulle)总统的代表同中国领导人会谈,此次访华实质上是官方性质,但对外只能说是个人旅行,希望中方保密。

10月21日,富尔夫妇抵达中国深圳罗湖口岸,中方给予了高规格接待,中法两国由此开启了建交之旅。富尔访华对外宣布属于“私人性质”,在访华前后还特意访问了柬埔寨和印度。他带来了戴高乐的亲笔信,信中强调,事先已经同富尔谈过,并“完全相信富尔对中国领导人所说的以及富尔听到中国领导人所说的”。

富尔到达中国后,先后同周恩来总理、陈毅外长在北京、上海进行了六次实质性会谈。此时的戴高乐正在对外关系上追求“法国的伟大”,对中国表现出超乎寻常的重视,但他又想按照自己的意愿,在与中国建交的问题上取得“完胜”,特别是在台湾问题上“不失面子”。

法方既想同中国建立正常外交关系,又想避开主动宣布与台湾断交。实质上是在回避公开承认反对“两个中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戴高乐不愿在建交问题上给人以法国有求于中国的印象。

但对中国来说,台湾问题绝不是“面子”问题,而是原则问题。周总理提出了中国的建交方案:全建交方式,即法国先同台湾断交,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半建交方式,即仿效英国、荷兰,只互派代办;暂缓建交,即先设立民间贸易代表机构,积极探讨建交可能。

在谈判中,台湾问题一度使谈判陷入僵局。考虑到中法建交有利于打破美国和国际反华势力对中国的封锁,也有利于反对美苏两个超级大国垄断世界事务,对发展中国同西方国家的关系也有着重要意义。中方又拟定了新方案,在坚决反对“两个中国”的原则立场的前提下,对建交的具体步骤和“驱蒋”的具体方式采取了变通处理的方针,即不要求法国政府公开申明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不强迫法国主动宣布同台湾断交,而是采取中方照会申明、法国默认的方式,以中法宣布建交的既成事实来促使法台断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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