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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失莫忘》故事(46)

莫失莫忘 作者:秋微


那一瞬,我甚至希望我的心脏干脆就不要再跳了。“不过。”他又说。“妈呀,还好有‘不过’。”我的内心被救醒,暗自庆幸。“不过,未来都好未知,如果有缘分,什么也都可能,我只是不想讲大话。我们慢慢来,顺其自然好吗?”我白天突发的白日梦,终于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彻底醒来。

那之后我们像被重启一样,有一两个星期相当相敬如宾。

我们除了保留一部分二人世界外,也分头尽可能地各自约见失散了整个SARS的朋友。那阵子Chloe刚好约了人去丽江,我就隔天回她的住处,保持着和许友伦之间的距离与冷静,以及,由距离冷静再塑出的互相尊重。

有一天,我在三联书店耗了一整天,晚上回来,站在院子里犹豫了一阵。

不知道什么花,在晚上静静地开了,满院子无私的香,很淡,可是很确定。我忽然好像受到花香的启示,心想,一朵花开,即使没有结果,它还是给路过它的人无私奉献了全部温存的气味和负离子。花从没有想过要把自己托付给谁,它美丽的真谛,恰恰在于没有要求。

想到这儿,我怀着自我教育后的温柔,去了许友伦那儿。我进门时许友伦正坐在沙发上擦药膏。他那阵子脚上真菌感染,长了癣,自己相当紧张。看到我进来,他赶紧把药收起来。我边跟他热烈地问好边进洗手间快速洗了手,然后走过去坐在他旁边,不由分说把他的脚掰过来放在我腿上,然后强行夺过药帮他抹。“会传染啦,傻瓜!” “你再说一次!”

“说什么?”

“说‘傻瓜’。我好喜欢你叫我‘傻瓜’!” 他笑笑,欠身伸手摸我的脸说,速度放慢了一倍,说:“傻瓜。”我哼着歌帮他仔细地擦药,心满意足地感觉他的腿慢慢在我手里放松下来。房间里很安静,只有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哼着歌。鉴于上一次不良的表白,我没告诉他,那是我第一次亲近地握着一个男人的脚,且是一个正被真菌占领的脚。但,的确没有任何勉强,在那一刻,我的手对他的脚,是出于由衷的爱护。

过了好一阵,许友伦问:“小枝,你究竟喜欢我什么?”我认真细致地处理着他的脚癣,继续小声哼歌,微笑不语。他又道:“我又不是帅哥,又没什么钱,又不懂浪漫,脚又长癣。唉,你究竟喜欢我些什么?”我没回答,盯着他的脚癣问:“我问你,为什么,这个,叫作‘香港脚’?”“哪有,这个才不是,只是普通真菌感染,哪有到那么严重!”“我就是想知道嘛,为什么那种叫‘香港脚’?”“很多都没理由的。那你知不知,为什么全世界球迷都叫国际米兰‘表妹’?”“为什么?”“我忽然不想讲了。”“为什么?”“因为,你握着我脚的样子好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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