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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的丑闻(2)

底线:默多克与《泰晤士报》之争背后的新闻自由 作者:(美)哈罗德·埃文斯


“我不会再跟你提这个案子了。”我被释放后,丹尼斯·汉密尔顿说,他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从此,我们不再轻易地挑战法律。不过,埃文斯深知我的耐心已尽。为了刊登有关药物最初的制造方法,我已经等了三年的时间。他担心这些基于英国酿酒公司内部文件的文章,会让五年前的一幕重演。毕竟,对于我们获得这些文件一事,对方全然不知。

就格兰泰公司的草率和欺骗,我很快公布了一份四页的调查报告。御用大律师大卫·赫斯特警告说,这会被视作对法庭的公然藐视。如果英国的案件付诸审理,就会对报告中涉及的问题进行详细讨论。我并没有在一棵树上吊死,同是御用大律师的彼得·布里斯托的见解就显得更为乐观。他认为不会有报复行为发生。

不过詹姆斯·埃文斯坚称,除非等到每件案子审理完毕,否则,一旦公布任何关于英国酿酒公司在英制造药物的信息,我就会面临法院发出的拘禁令。没有人怀疑埃文斯的判断。和所有人一样,他对这些限制也是深恶痛绝。不知从哪里来的灵感,他认为我们应当把文章放进校样模板,然后带着校样在英国酿酒公司位于圣詹姆斯广场的总部溜达,希望报道将要付印的假象会刺激他们做出解释,并且勉强同意报纸的发行。

我们开始将这个想法付诸行动,不过我并没有抱任何期望。英国酿酒公司的御用大律师约翰·威尔默斯具有最敏锐的法律头脑,他们在寻求总检察长保护方面,一直保持了极高的热情。鹿死谁手,尚难定论。我们或许会收到一纸禁止出版的法庭禁令,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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