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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让英国蒙羞的诉讼(2)

底线:默多克与《泰晤士报》之争背后的新闻自由 作者:(美)哈罗德·埃文斯


印刷尚在进行当中,我把两位访客带到了机房参观。他们就是大卫·梅森和他的妻子薇琪。两人的女儿露易斯仍在医院,孩子的四肢被一些鳍状物所取代。直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这一切。梅森逐一阅读了报道当中的一段,直指多年来争论的主题:“在未来的一篇文章里,《星期日泰晤士报》会对悲剧追根溯源。”这是一种手段。如果首篇报道无人反对,我们便会刊载第二篇;如果被起诉,我们会通过对比未刊载文章的不同之处,强调报道的道德—法律差异。我起初的计划是在次周就刊登第二篇报道。“要我说,”詹姆斯·埃文斯道,“你应该多给自己和法庭一些时间,稍微梳理一下,不失为一个明智之举。”

宣传活动发起后,我们迎来的最显著的反应就是沉默。除了一档周日BBC的电台节目对我进行了采访外(控制室内有BBC的律师守候),各家报纸和电台新闻节目都选择了无视。曾有那么两三天,我以为英国酿酒公司和皇家法律顾问[1]也会就此作罢。当时的总检察长彼得·罗林森爵士身在斯特拉斯堡。然而,到了下个周五,我就收到一封带有官方戳印的信,内容是由总检察长的法律秘书汤姆森·海瑟林顿在副检察长杰弗里·豪(不久成为了财政大臣)的教唆下完成的。

他说,这是一份对《星期日泰晤士报》和我本人接受BBC采访的正式投诉。“贵报日前刊载之文章,有理由被相关方诉以藐视法庭之罪。若贵方能注意此事上的言辞,副检察长阁下将不胜感激。同时,鉴于贵方所提及的该主题后续报道,相信贵方不会愿意设想在这起控诉中的处境。”他没有提到诉方是谁,但我们很清楚是英国酿酒公司在捣鬼。

我私下的回复是一封长信。我在信中指出,案件都是一系列民事诉讼,理应由一名法官独自审判,我们已避免了对过失问题的细究。“为了澄清这件事,我遭受了巨大的痛楚。”我写道,“我敦促被告从道义上,而非从法理上重新考虑他们的提议。需要强调的是,这与他们在过失问题上拒不悔认的立场息息相关。”我公开的回复是:我们会继续围绕道义问题展开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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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即王国政府总检察长,是王国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不可和御用大律师混淆)。在英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以及多数的英联邦和殖民地政府中,王国政府总检察长就是总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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