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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疑的律师(3)

底线:默多克与《泰晤士报》之争背后的新闻自由 作者:(美)哈罗德·埃文斯


波特拜会了佩吉特博士。他身上的头衔颇多:因弗雷斯克研究中心主管、药品委员会和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委员会成员、48本知名出版物的作者或合著者。他告诉了波特一些不同的事情。

首先,除了英国酿酒公司,他不记得与任何人有过接触,酿酒公司也不想要他的证据。其次,早知如此,秉着职业的原则,他会提供证据的。再者,在50年代,他与世界其他地区的毒理学家一样,都是在受孕动物身上做药物测试的。关于他本应为其作证的艾克纳的总结,佩吉特说:“我完全否认这种解释。”艾克纳曾说,如果佩吉特出来作证,帝国化工公司就不会在1959年测试一种镇静剂或安眠药。“毫无疑问,”佩吉特说,“作证证词会恰恰‘相反’,任何帝国化工公司适用于孕妇的药物,都会事先在受孕动物身上进行测试,以确定其效果和影响。”

几个月后,培智、波特和琼斯避开律师,就制药厂商组成了一桩理由充分的诉讼案。菲利普·奈特利飞去澳洲与麦克布里德会面,他表示直到40%的赔偿协议达成后,才有人问他索要证据。这一切都可能改变反应停一案的走向。必须说的是,我们在1973年夏中得到的信息,要优于1972年的报道草稿。菲利普医生曾认为,反应停的危害可以根据其有机结构来预知。此前的草稿接受了这个站不住脚的观点。

当然,所有这些消息都被限制在了报社内部。英国酿酒公司提出可接受的赔偿金额几周后,我就在上诉法院,对施加在我们报道草稿上的禁令提出了质疑。干涉又一次站出来指点江山。

主事官、丹宁勋爵、上诉法院法官菲利莫尔和斯卡曼意见统一地推翻了上诉庭的法院令,否定了单个令状必能制止讨论的想法。“除了诉讼案件中的各方利益之外,”丹宁说,“公众利益和新闻业发表公正评论的自由,也是这个国家所关心的。”

这场胜利没能持续太久。尽管丹宁拒绝了此案的上诉许可,总检察长却从上议院赢了回来。1973年5月,唇枪舌剑一触即发。只有五位知名的上议院司法委员进行了审案。响当当的“司法委员”称号和他们的业余作风格格不入:没有假发、没有法庭礼节,还有耍宝的审问方式。德高望重的里德勋爵时年82岁高龄。我十分欣赏他用一招假设噎住总检察长的方式。检察官表示,让一个杂货商用诉讼来换买卖的行为是购成藐视罪的,比如告诉杂货商,除非他提起上诉,否则自己不会再向他购进货物。

“等一下,”里德勋爵说,“如果这个杂货商,在不通知店主的情况下,就擅自停送每周的订单。这样就不是藐视了?”1973年,我前往拿取印好的判决书时发现:“据女王陛下组建之议会法庭之上议院神职贵族和世俗贵族之指令,基于……”我发现五位司法委员整齐划一地宣布,我们的待定报道犯有藐视法庭罪。理由是危害到了相关议题。我真的沮丧到了极点。我们的案子和他们的判决,就像分别行使在上行线和下行线的两辆快车,永远都是从对方的面前一闪而过,模糊不清。

克劳斯议员提及反应停“尚处在诉讼的早期阶段”,有两名议员拒绝承认这一点:有时多数公众能从言论自由,而非故步自封的法律中汲取益处。试想一下,你能在里亚尔托拽住夏洛克,恳求他放弃他的一磅肉吗?只有得到了6:5的法官支持,我们原本就道义的活动才能被定性为合法的,真可谓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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