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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大会会场;源起(6)

民主的奇迹:美国宪法制定的127天 作者:(美)凯瑟琳·德林克·鲍恩


约翰·亚当斯说得好,他早就看出一件事,打倒全欧所有的船炮部队容易,把我们自己管好却难上加难。各地一共选派出七十四名代表出席费城会议,可是最后只来了五十五位。两位雄辩之士不能出席,大会虽感遗憾,却不时感受到他们的影响力。其中一位是约翰·亚当斯,其时在伦敦;另一位是杰斐逊,身在巴黎。他们正分别忙着和欧洲各国政府协商商务合约及外债事宜,希望法兰西、荷兰等国愿意信任初生的合众国有能力依约偿还贷款。他们两位对于这个会议具有高度的兴趣,与代表之间不时有书信往还。那本刚刚出炉、论宪法历史和现状的新书《为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辩》卷一,大会代表人人传阅。至于褒贬之辞,则随每个人对联邦问题和两院制度的立场而有不同。

坐镇在纽约的国会,则抱怨费城会议把代表都拉走了,害得他们人数不足。自从战事结束以来,国会一直有法定人数不足的问题。代表们索性待在家里,根本不来开会,认为本州个别的利益比共同政府的事务要紧(1783年对英和约由巴黎送达时,国会里竟然只有七州代表在场,距法定的批准州数还少两州)。因此国会不得不发出信函,敦促众人前来纽约赴会。其实就算它最好的人才不去费城开会,国会之惨也够瞧的了。1787年4月间,甚至有人动议干脆休会,把国会搬到费城去算啦。这个建议虽然没有通过,代表们却很苦恼,不知道接下来到底会怎么样。

现阶段,国会落脚于纽约市政厅的楼上。有人形容这个市政厅,是“一组坐落在华尔街上堂皇壮丽的建筑群——比起波士顿的麻州议事厅,长度虽有不及,宽度却两倍有余”。国会的驻地曾变迁多次,纽约只是其中之一。1774年以来,可怜的国会在战火中一再迁移,曾在费城、巴尔的摩、兰开斯特、约克敦、普林斯顿、安纳波利斯、特伦顿等多地集会。有一次甚至为了躲避因粮饷太差闹兵变的宾州民团,不得不落荒而逃。

5月29日,弗吉尼亚的国会代表格雷森埋怨国会中的人数实在太少了,又听说费城会议可能开上三个月之久,不禁大发牢骚:“这个会到底能搞出个什么名堂,我实在看不出来。我不认为美利坚的老百姓已经成熟到可以接受什么了不起大创新的地步。”

几百年来,“创新”并不是什么好字眼。它给人的感觉是冲动、无聊的琐事,热心家搞的玩意儿,而且十之八九不合法。同时代的那位英国政治家伯克就说过:“创新并不是改革。”而且要是回到16世纪英国柯克法官的时代,指控一个政治家企图创新,可以马上使他身败名裂。而此时与格雷森持同样论调者亦不乏其人,北卡罗来纳另一位国会议员,获派参加费城会议的布朗特,就曾表示对大会的发展情势不敢苟同:“我还是认为,我们大家迟早会走回到各管各的、彼此完全互不干涉的老路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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