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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拆垄断公司与形成竞争市场(1)

竞争与繁荣:中国电信业进化的经济评论 作者:周其仁


此次重组中国电信,一个热门话题是“分拆”。媒体报道得比较多的,是所谓的“纵向分拆方案”,即将中国电信分拆成无线寻呼、移动通信、固定电话和卫星通信等四个独立的专业电信公司。根据《财经》1999年3月号的独家专访,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已经证实,中国电信的重组方案就以上述“纵向分拆”为基调。不过另外也有消息说,未来正式的重组中国电信的方案中还将包括“横向分拆”的内容,那就是独立后的固定电话业务,仍然要以某种形式进一步分拆成若干个地区性的公司。好在不同的消息都说正式方案已经定局,作为普通读者的我们,应该很快可以知道正式出台方案的全貌。

无论“纵向分拆”还是“横向分拆”,需要评论的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要分拆。我的答案很简单,为了形成可操作的竞争。要说明这一点,先来解读一个经典案例。在电信这个特别行当里,以行政手段或立法手段强制分拆原来居于垄断地位的电信公司,从而形成可操作的市场竞争,是美国人的首创。1974年,美国司法部以违背反垄断法为由,起诉当时的美国垄断电信商贝尔系统。经过8年法律诉讼,贝尔系统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和解,条件是贝尔系统主动分拆。当年的方案是:将原贝尔系统的长话固线业务、电信设备制造和大名鼎鼎的贝尔实验室,分拆出来成立了独立的AT&T。而原贝尔系统的市话和地区性长话业务,则分拆7个地区性贝尔公司(如南方贝尔、西南贝尔等等),俗称“小贝尔”。从1984年开始,新的AT&T和7家小贝尔分别独立营运,美国电信市场从此变成如所说的“分立的”架构。

当年贝尔系统的重组方案,既包含纵向分拆,即长话与市话分营(当时还没有无线寻呼、移动和商业卫星通信),也包含横向分拆,即全国市话一分为七。美国司法部为什么下手如此之狠,非要把自己国家好端端的一艘“电信航空母舰”(应该也是当时世界电信企业的龙头老大),横切竖切得七零八落才算过瘾?要弄清这一点,容我借助美国电信史家的著述,向读者交代更多一点背景。

早在1969年,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就批准MCI公司的要求,自建独立于贝尔系统固线网络的微波通信线路,向公司客户提供通信服务(请读者注意我关于没有竞争的网络就没有服务竞争的观点)。新设立的MCI开张之后,立刻在扩大市场份额、降低固定成本分摊的经济动力的驱使之下“捞过界”:擅自将服务范围从联邦通信委员会允许的“公司客户”扩大为向居民住家提供长途电话服务。联邦通信委员会对此提出警告。但MCI反诉联邦通信委员会违反《反垄断法》,并且被美国法院判为胜诉。于是,美国的长话业务出现MCI与贝尔系统争夺客户的市场竞争。

但是,刚刚萌芽的电信市场竞争,受到一个困扰。我们知道分拆前的贝尔系统既拥有长话固线又控制地方市话,而新生的MCI只拥有长途微波通信干线。在这样一种结构下,贝尔系统的长途话务与市话相接通,非常容易,因为那是“自家人”的相连相通;但是MCI公司的长途要接通客户,非经过贝尔的市话网络不可。你想想,这件事情有多难。一方面,MCI无法立刻建立自己的市话网络,而它的长话服务离开了市话网是没有办法进入住户的;另一方面,贝尔系统怎么能够违背理性,向对手开放自己的市话网,帮助MCI来与自己争夺长话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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