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效益公平(4)

情商中国 作者:徐彦平


2.公开透明

讲程序公正,还有一点,程序是公开的、透明的。

公开、透明与信息相关,是信息的公开与透明。无论制定还是推行制度,若要做到公正,必须把与该制度所涉及的信息与相关者分享,而不能由某个人、几个人垄断。即,信息应具有对称性。就像打牌,如果有人参与,要向他说清楚规则,讲明打法。否则,信息不对称,有的玩家玩法不熟,将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干扰打牌的正常进程。

程序的公开透明,还反对各种形式的“潜规则”。“潜规则”这个词近几年非常流行,主要指的是弥漫于各领域内的陋规、陋俗,尽管摆不上台面,不能公开言说,而大家又心知肚明;它让人厌恶、痛恨,但由于某些考虑又不得不接受。其实,这样的“潜规则”还是有一定的“公开性”,众人皆知、虽不欲为而有时不得不为;这样的“潜规则”,是不公平的制度在蛮横、强硬地压人。而我们所讲的,与程序的公开化相对立的“潜规则”,乃指那些连知都不让人知,从根本上是秘密的、不见光的。纳粹在统治德国期间,曾搞过一些秘密法律,专门针对那些反对纳粹统治的政治异见者。等异见者被抓捕,深陷囹圄,才知道触犯了国家的秘密法律。这些秘密规矩的存在,就是最大的不公正。所以美国当代著名的政治学者诺奇克提到程序正义时,认为一个人有权知道他是在受某种可靠和公平的体系处理,如果不知情,或者知情不完全,他可以抵制。诺奇克只是从道理上展示程序公开化的逻辑,讲程序公正,即是此理。

这也提示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若要以公正的面貌出现,赢得敬服,该从何处入手。

3.有参与

讲程序公正,在程序公开的前提下,还是为了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充分参与。还是以打牌为例,事先把玩法讲清楚,取得共识,玩才可以玩得尽兴。

为什么公用事业单位在提价上,必须召集有关代表、举行听证会呢?就是把涉及公众的利益拿出来公开讨论,争议,辩论,妥协,最后达成一个共同接受的方案。当前国内的各种听证会,“凡听必涨”,颇遭社会的诟病,其原因就在于听证会名实不符,代表性不够,参与表决的代表大多是受益单位精心选择的,所以表决往往出现“一边倒”的局面。结果虽然不尽如人意,也不能抛开程序,只能继续优化程序。

我们知音文化管理主张“效益公平”,但凡在涉及到人的切身利益的时候,本着公正的态度,应当予人参与的契机,让他有平台、有渠道、有程序说话,发表看法,陈述意见,无论赞成或是反对,无论陈述得力或者不得力。

可见,程序公正,是对弱势者的保护,保护其权利、保护其尊严;是对强势者的约束,约束其凭借权力、优势地位、专业背景、能力经验等大搞“一言堂”、“家长制”的作风。把保障人的参与权利、机会,作为程序公正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大处说,是尊重人、重视人;从现实一面来说,是在有效结合民意的基础上形成共识,得出决议,减少阻力,有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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