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哈罗德、酒保与没有孩子的女人(4)

一个人的朝圣 作者:(英)蕾秋·乔伊斯


酒馆老板双手交叉叠于胸前,正好放在软软的肚腩上,打开双腿,仿佛摆好了长篇大论的阵势。哈罗德暗暗祈祷他不是要强调德文郡和贝里克郡的距离。“我以前认识一个女孩,非常可爱的一个女孩,住在汤布里其。我亲过的第一个女孩,还有一些其他第一次,你懂的。那女孩会为我做任何事情,但我当时就是不明白。净忙着出人头地去了。一直到好多年以后,收到她的喜帖,才反应过来那个娶到她的家伙有多幸运。”

哈罗德觉得自己应该说明他对奎妮并不是那种情感,但现在打断别人又太莽撞了。

“我彻底垮了下来,开始喝酒,还惹了大麻烦,如果你明白的话。”

哈罗德点点头。

“最后在监狱呆了六年。出来以后就做做手艺活。我老婆老取笑我,其实就是餐桌装饰,从网上买些小篮子、小玩意什么的。事实上,”说到这里他用手来回搓弄自己一边的耳朵,“我们都有过去,都有遗憾,希望有些事情当时做了或者没做。祝你好运,我希望你能找到你那位女士。”他将手放到眼前,皱着眉头仔细研究起来。“顺利的话,兴许今天下午你就能到了。”

没什么必要更正他的话了。你不能指望每个人都能弄懂这趟旅程的本质,或者是贝里克郡到底有多远。哈罗德道了谢,重新上路。他想起奎妮原来会在手提包里放一个小笔记本,记录他们走过的确切里程。她天生不会撒谎,至少不会蓄意撒谎。一丝罪恶感驱使他继续往前。到下午,脚上的水泡更疼了,他发现了一个把脚趾大力往前挤、避免鞋后跟狠狠蹭到脚踝的方法。脑子里既没想奎妮,也没想莫琳,他甚至没有去看身边的树篱,经过的车子,远处的地平线。他已经变成一句话,“你不会死的”,这句话就是他迈出的每一步。只是有时句子语序会错掉,他突然意识到是自己的脑子在兀自唱着,“死、你、不会”,或“不会、你、死”,甚至只是“不会、不会、不会”。头顶上和奎妮分享着同一片天空,他越来越相信奎妮已经知道他正在赶过去的路上,她一定在等他。他知道自己一定能到达贝里克,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种简单令人高兴。只要一直往前,当然一定能抵达的。

周围静止了,只有呼啸而过的车子压过地上落叶的沙沙声不时打破这片宁静。这声音几乎让他以为自己又回到了海边。哈罗德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深深陷入了变戏法一般纷纷浮现出来的回忆。

戴维六岁的时候,他们一起到班特姆玩,戴维越游越远。莫琳拼命叫着,“戴维!回来!你给我马上回来!”但是她越喊,小家伙的身影就越小。哈罗德跟着莫琳来到水边,停下来解开鞋带,正要把鞋脱下来,突然冲出一个海上巡逻员,边跑边脱掉身上的T恤衫往后一丢,这才想起来自己衣服还没脱。小伙子猛地一冲,一下就到了齐腰深的水里,一头扎进去,穿过起伏的海浪,直到一把抓住戴维,将他环在臂弯里游回岸边。戴维的肋骨都鼓了出来,一排排像手指一样,嘴唇都紫了。“他算幸运了,”巡逻员对莫琳而非哈罗德说道,哈罗德往后退了一两步,“刚才外面的水流很急。”他脚上的白色帆布鞋湿淋淋的,在阳光下闪着光。

莫琳从来不说,但哈罗德知道她在想什么,他自己也在想同一个问题:为什么当惟一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还停下来解鞋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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